一.招聘崗位
初中數學3人,初中英語3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化學1人;小學數學2人,小學英語10人,小學信息技術1人,小學音樂2人。
二.招聘條件、要求
特崗教師面向全國招聘,招聘對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并符合以下條件:
1.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和其它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往屆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未領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可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暫代畢業證報名,但辦理聘用手續需通過學歷認證。
2.取得教師資格,教師資格條件符合申報崗位要求;符合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已申請認定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參加報考,但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聘用。
3.所學專業與申報崗位一致;
三.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08年6月6—16日進行現場報名(節假日除外),報名時提交小一寸免冠近照4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畢業生在云南省教育網下載《2008年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一式兩份,應屆畢業生交所在學校的學生就業工作部門審查蓋章;往屆畢業生由個人檔案所在單位或托管單位審查蓋章,現場報名時提交。
2.報名地點:華寧縣教育局人事師訓股,咨詢電話:0877-5011263
3.資格審查: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若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其特崗教師報名資格;
4.各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數達不到一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考試、體檢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
(一)筆試
1、筆試分崗位和學科閉卷考試,由省教育廳負責統一命題制卷、閱卷。考務工作在省“特崗計劃”領導小組和玉溪市教育局的指導下,由華寧縣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考試工作各環節均嚴格按高考要求執行。
2.筆試內容:筆試命題范圍內容為《云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考生自備),命題體現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知識水平和能力。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80分為報考學科的專業基礎知識,20分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3.領取準考證時間:2008年7月9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華寧縣教育局人事師訓股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憑已簽字蓋章的報名登記表和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不允許代領。
4.筆試時間:2008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時。
5.筆試地點:華寧縣示范小學。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分崗位和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初定面試人員,報送省特崗辦審核后確定面試人員。審核時若有提交資料不符的人員,則按本縣的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異地交流和臨時派遣考官的辦法施行。面試考生實行代碼制,面試考官對面試考生的組合實行抽簽,以體現客觀公正性。面試內容參照華寧縣現行教師招考面試辦法自定,以分學科說課或講課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當場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加筆試分數等于總成績。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辦法、內容另行通知。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并造冊報送省特崗辦審核,省特崗辦核準后,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空缺崗位的根據崗位和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審批、聘用
體檢合格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無檢舉者報送省特崗辦核準后即可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聘期三年,三年中每年考核一次,三年聘期屆滿考核合格后,統一納入我縣在崗在編教師管理,應發工資待遇由縣財政承擔,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招聘的特崗教師面向山區學校安置,對新聘用的特崗教師,由縣教育局組織崗前培訓后方可上崗。
六.注意事項
1.在發出招聘公告、報名、領證、考試、考核、體檢及其它事宜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辦理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聘資格。
2.凡已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者,將取消聘用資格。
3.在招聘工作中,若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證,將取消考聘資格。
4.整個招考過程由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參與監督。
七. 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在華寧縣實施“特設崗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具體考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縣人事勞動局參與指導、協調、監督并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華寧縣實施“特設崗位”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