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學院輔導員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為人事代理招聘。具體用人單位、名額及崗位條件要求見下表:
用人單位 | 名額 | 崗位類別 | 崗位名稱 | 學歷學位要求 | 專業條件要求 |
學生工作部(處) | 4人 | 專業技術 | 專職輔導員 | 碩士研究生 | 1.符合《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 2.中共黨員(含預備),男性優先。 3.工學類(優先),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法學等專業 |
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
2.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條件要求的全部證書。其他人員須在原件校驗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條件要求的全部證書。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曾有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12日至5月20日。
報名網址: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http://hr.scac.edu.cn/。
報名程序:
(一)閱讀報名須知。報考者登錄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頁后,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填寫《應聘登記表》。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在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頁下載《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崗位應聘登記表》,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
(三)上傳《應聘登記表》。報考者按要求將填寫好的《應聘登記表》發送到scatc_zp@163.com郵箱。
(四)資格初審。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初審合格者在線發放《筆試通知書》(一般在網上報名后兩個工作日內送達)。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若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打印《筆試通知書》。收到《筆試通知書》的報考者應打印一份,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面試加實習考核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6比例累加后的成績作為進入實習考核的依據,最終聘用依據僅以實習考核結果為準。
(一)現場資格復審及準考證發放。筆試當日應聘者須按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現場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科目:《輔導員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考點參考以下內容:
(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
(2)《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2006年第24號令)
(3)《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教思政【2014】2號》
(4)時事政治
(5)其它與輔導員職業能力相關內容
2.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通知書》。
3.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
4.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一周內,筆試成績在校內信息欄及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如果面試入圍人員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1.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前,應聘者參加心理素質綜合測評。測評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心理素質綜合測評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作為重要聘用依據。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60%的比例計入累加成績。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應聘者本人簽字確認。
5.筆試和面試累加成績公示。面試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在校園辦公網、人事處網站、校園信息欄對考生筆試和面試累加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實習
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累加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實習人員,如果入圍實習人員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和面試的累加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1.實習時間、地點。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30日,地點為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德陽校區、成都校區。
2.實習方式。由學工部(學生處)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應聘者到某教學系(院)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帶班實習。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實習或中途放棄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棄權。
3.實習考核結果。實習結束后,由人事處、學工部(學生處)、實習所在教學系(院)對實習人員實習期間表現進行考核評分,滿分為100分。考核標準參照《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及我院對專職輔導員的相關要求。
4.實習考核結果公示。實習考核結束后,在校園辦公網、人事處網站、校園信息欄對實習人員的實習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按照應聘者實習考核得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由人事處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進行。在規定的體檢時間和地點未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人事處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實習者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實習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一)考試、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校園辦公網、人事處網站以及校園信息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三)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錄用。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參加實習者的實習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如所有參加實習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四)公示后因擬聘用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按照參加面試者的實習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所有參加實習的人員體檢、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聘用及報到
(一)擬聘人員如系2015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到時交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資格證書,如不能提供,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報到時應當提供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八、特別提示
(一)實習考核結果為百分制,60分為合格線,若應聘者實習成績未達到60分,原則上學院不予以聘用。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九、咨詢
咨詢電話:
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成都校區):028-89339135
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德陽校區):0838-2652470
成績及有關事項查詢網站:
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http://hr.scac.edu.cn/
本公告由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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