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昌寧縣水利系統2011年公開引進招聘水利專業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水利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結構,不斷滿足水利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計劃招聘一定數量的水利專業人才,根據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引進招聘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現就昌寧縣水利系統2011引進招聘水利專業技術人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招聘。
二、引進招聘條件
水利系統緊缺專業人才面向全省公開招聘,引進招聘對象要求政治上合格、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水利水電水工類、建筑學類計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15日后出生),符合條件的可進行引進招聘。
三、引進招聘計劃及崗位
2011年我縣計劃引進招聘水利專業人才8人,崗位數量如下:
昌寧縣2011年引進水利專業人才計劃表
單 位 | 專 業 | 學 歷 | 人數 |
明山水庫管理所 | 水利水電水工類、建筑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2人 |
大城水庫管理所 | 水利水電水工類、建筑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2人 |
珠街水利工作站 | 水利水電水工類、建筑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1人 |
灣甸水利工作站 | 水利水電水工類、建筑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1人 |
更戛水利工作站 | 水利水電水工類、建筑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1人 |
勐統水利工作站 | 水利水電水工類、建筑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1人 |
同等條件優先招聘本縣生源。特需專業需要作出調整的由引進招聘領導小組研究調整。
四、引進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引進招聘方式
由政府組織人事勞動、監察、水利等部門,派出引進招聘工作組,到大專院校進行引進招聘。
(二)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及地點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持身份證及能證明其學籍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點報名,工作人員依據招聘條件審查報名資格。報名時間:3月29日—4月30日在昌寧縣水利局,昆明設點時間:4月1日—4月3日在云南省軍區長城賓館(昆明市北京路663號)。
2、筆試
符合應聘條件人員參加筆試,考試科目為《水利工程管理》,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由招聘領導小組在報名時通知。
3、面試
筆試分數60分以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報名人數1:2的比例進行面試,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4、簽定協議。招聘領導小組根據面試成績確定簽約人員,雙方現場協商簽定《水利類畢業生招聘協議書》。簽定協議后如一方違約,可以由同一專業的其他人員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5、資格復審及政審。簽約學生畢業后于2011年7月15日以前持招聘協議、身份證、畢業證、就業登記證到縣人事勞動局、縣水利局報到,并將學籍檔案轉到縣人事勞動局,由相關部門按照本公告明確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和政審。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6、體檢。由縣人事勞動局、縣水利局組織符合條件者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
7、公示。根據政審、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8、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無疑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統一分配。
五、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必須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整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監督,同時請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進行監督。
2、畢業生檔案由縣人事勞動局保存,如有不封存、涂改的,不得參加今年的招聘。
3、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此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可通過昌寧縣人事勞動局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昌寧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查詢。
聯系電話:昌寧縣人事勞動局0875-7131399
昌寧縣水利局0875-7130732
聯系人:周妍希13987597000
昌寧縣人事勞動局 昌寧縣水利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