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性質及地址
云南大學是一所集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管理科學為一體的多學科綜合大學,是全國重點大學、云南省和教育部重點共建高校、國家“211工程”大學。
云南大學校本部位于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洋浦校區位于昆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內,距校本部約15公里,2008年錄取的新生,在洋浦校區入學就讀,其中藝術類新生在校本部。
二、學科及辦學類型、層次
云南大學現設有16個學院、7 個研究院、3個公共教學部,73個本科專業涉及文、史、哲、經、管、法、理、工、教育九大學科門類。辦學類型為國有公辦普通高等學校;部標碼為:10673;辦學層次為本科,有重點本科和一般本科。
三、錄取規則
(一)重點本科、藝術類(本科)、職業與繼續教育學院(一般本科)分別按各層次錄取控制線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同等分數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云南大學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其所填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其填報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三)江蘇按投檔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其所填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同時參考其選測科目是否符合所填專業志愿的選測科目要求;當投檔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的原始分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四)男女比例不限(國防生除外);
(五)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六)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非外語類專業新生入學后以英語實施外語教學);
(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屬省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專業,高考外語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00分;
(八)“景觀建筑設計”專業要求考生有美術基礎,入學后加試美術,成績不合格者由學校安排轉其他專業;
(九)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若所在省份有全省外語口語統考,則要求參加統考,并且成績合格;
(十)武警國防生的政審、體檢及有關要求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并按志愿和分數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十一)“體育教育”專業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文化錄取控制線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十二)藝術類錄取按招生省區的規定及相關藝術類招生章程錄取規則執行。
四、學費標準
(一)云南大學2008年錄取新生繳費執行云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以各省級招辦《招生計劃報》公布的為準。
(二)根據有關規定,軟件學院錄取新生入學后,一、二年級按重點本科標準收費,三、四年級學生,每生每學年收取學費12000元。
五、畢業證書
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云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六、其他
1、學校繼續實行《云南大學優秀新生減免學費實施辦法》。
2、本章程不含獨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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