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我市各區縣招生辦定于6月15至20日接受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辦理畢業登記手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畢業的條件
1、必修課成績全部合格;
2、選修課的課程科目和學分符合要求;
3、申請本科畢業時加考課程達到最低要求;
4、考生的實踐課、論文成績須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要求一致;
5、如有考試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年限;
6、未獲得該專業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二、申請畢業的方法
凡申請辦理畢業登記的考生,必須在6月15日至20日間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簡稱“省自考管理系統”,下同。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進行網上畢業申請。登錄系統的賬號是考生準考證號,密碼是考生在進行電子攝像或預報名時所設置的密碼(第一次忘記密碼的考生可自行在網上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設置新密碼一次。第二次忘記密碼的考生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區縣招生辦設置新密碼)。
三、申請畢業的前期準備工作
(一)凡申請畢業登記的考生,必須對本人的基本信息進行更新維護。具體操作方法是:考生登錄廣東省自考管理系統后,使用系統的“基本信息維護”功能對考生本人的籍貫、民族、職業、最后學歷、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項目資料進行修改確認。基本信息修改不須經過省、市、區縣招生辦審批。
(二)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前,須先確認自己的考籍資料(即考生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準確無誤。考生如需對本人的考籍資料進行更正,必須提前辦理相關的考籍資料更正申請手續并獲省、市自考辦審批同意。
(三)根據省自考辦《關于做好我省自學考試考生前置學歷登記工作的通知》(粵考辦〔2014〕52號),凡申請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須提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填寫前置學歷及認證信息,提交省自考辦查驗。同時辦理自考專科專業和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專科準考證號。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辦理自考本科專業畢業登記時未取得前置學歷畢業證的,暫不填寫前置學歷畢業證號及學歷認證信息,但須向省自考辦提供學校出具的在讀專業及預計畢業時間的紙質證明(可由學校集體辦理,統一提交省自考辦)。
四、申請畢業的注意事項
(一)凡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必須根據自己專科(或以上)的畢業專業,按《報考必讀》中該專業的要求,如實選擇是否需要加考相應的課程。如果選擇的加考課程與本科專業的報考條件不符,省自考管理系統將不能正確進行畢業預測。即使能成功提交畢業申請,也不能通過省自考辦的畢業審核。
(二)由于我省實行同一專業可有多個主考學校,因此,考生選擇的畢業主考學校必須是考生實踐課和論文的考核學校。例如考生的實踐課和論文是由A學校的B專業考核的,該考生在申請B專業畢業時,須選擇A學校作為主考學校。
(三)已用于辦理畢業,或者已轉出外省的成績不能直接用于本次畢業申請。已合并到另一準考證號上的成績不能用于原準考證號畢業申請。如考生持有A和B兩個準考證號,考生將A準考證號的成績合并到B準考證號后,用A準考證號申請畢業時,不能使用已轉入B準考證號的成績。
(四)考生在網上進行畢業預測時,省自考管理系統會自動進行新舊課程頂替,并判斷是否滿足畢業條件。如滿足畢業條件,可以成功提交畢業申請。如不滿足畢業條件,系統提示不滿足畢業條件的原因。考生如認為通過自行選擇課程頂替能滿足畢業條件,可以選擇使用系統提供的“手工判斷畢業”功能進行操作(有關“手工判斷畢業”的操作說明可以通過點擊該頁面上的“幫助”獲得)。只有當必修課全部通過才可以選擇選修課頂替關系,只有選修課全部通過才可以選擇加考課頂替關系。當必修課、選修課、加考課都通過,考生才可以成功提交畢業申請。
(五)考生在網上成功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后,使用激光打印機用80g/m2或以上的A4復印紙打印雙面《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公開(開放)學院的畢業生應打印一式三份]。《畢業生登記表》的“考生在單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現”欄目由考生所在單位填寫。考生必須在6月15日至20日攜帶填寫好的《畢業生登記表》及有關材料到考生選定的區縣招生辦辦理畢業初審手續。
(六)無條件上網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區縣招生辦辦理申請畢業登記手續。
五、申請畢業考生的上交資料清單
(一)考生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公開(開放)學院的畢業生一式三份)。
(二)考生的《身份證》、《準考證》復印件(須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辦理本科畢業登記的考生,應出示專科畢業證書及學歷鑒定書(或《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具體規定如下:
1、持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須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并上交復印件;
2、持其他教育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須出示畢業證書、《畢業證書鑒定》原件并上交復印件;
3、持1991年及以后的非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也可提供畢業證書并上交復印件以及《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
《畢業證書鑒定》由考生本人持畢業證書原件直接到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定中心或各代辦點辦理(龍通英語培訓中心代辦點:長平路龍翔商業大廈8樓,電話:13556383986、88264523;汕頭大學成人教育學院,電話:82902412、82903833)。《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由考生通過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申請獲取畢業證書的12位在線驗證碼后自行打印。考生在申請畢業時必須將所獲得的在線驗證碼錄入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在線驗證碼有效期為30天,考生必須確保其有效期至2015年7月25日。
(四)填寫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貼足郵資的5號普通信一個(用于寄送通知考生領取畢業證書的通知書),信封的左下角要填寫考生的準考證號、專業名稱和學歷層次。
注:所有上交的考生資料復印件應使用A4復印紙進行復印。
汕頭市招生辦
2015年6月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