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考核程序、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
一、醫師定期考核情況介紹
醫師定期考核是指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機構或組織按照醫師執業標準對醫師的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進行的考核。醫師定期考核分為執業醫師考核和執業助理醫師考核。考核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
二、考生注意事項
2015年考核對象說明:
(一)一般對象。按照每兩年為一個周期的考核規定,2015年的一般考核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經注冊在我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計生單位的執業(助理)醫師且2014年未進行醫師定期考核的執業(助理)醫師(即截止2014年12月31日注冊滿兩年且未完成近兩年執業情況定期考核的醫師);2014年參加了市衛計局委托考核機構組織的醫師定期考核并合格的考生在《醫師執業證》加具有2013-2014年周期醫師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印章的醫師,此類人員不用參加2015年醫師定期考核,應參加2016年的醫師定期考核。
(二)提前進行考核的對象。根據《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的或者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提前進行考核。為此,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變更執業地點或擬變更執業地點且在本周期內未進行醫師定期考核的執業(助理)醫師。
三、各縣(區)衛計局、考核機構、醫療機構的注意事項及要求
根據原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國家衛計委《關于規范醫師定期考核電子化認證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管函〔2013〕389號)和省衛計委《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醫師定期考核包括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業務水平測評由考核機構負責;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考核機構復核。根據考核醫師情況不同,采用簡易程序與一般程序兩種程序進行考核。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醫師定期考核可執行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考核機構要嚴格良好行為記錄的認定,其中認定為良好行為記錄的表彰、獎勵原則上應當為設區的市級以上相關部門作出的表彰、獎勵,認定為良好行為記錄的科技成果應當為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或與業務工作相關發明專利的科技成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業務水平測評。
1.在本考核周期內按規定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2.在本考核周期內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已經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醫務人員,在本考核周期內通過晉升主治醫師、主治醫師晉升副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晉升主任醫師考試的,可免于業務測試。但執業助理醫師考取執業醫師不屬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
(三)除適用簡易程序和免于業務水平測試的醫師外,其他醫師按照一般程序進行,必須參加業務水平測評。
(四)規范管理要求
1.加強組織管理。醫師定期考核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對規范我市醫師執業水平及行為、建立完善的醫師準入后監管和退出機制有著重要意義,各縣(區)衛計局要認真抓好《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制訂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相關工作制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本級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委員會架構并錄入系統,加強對各考核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委員會將適時對各縣(區)衛計局和各考核機構組織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工作中發現考核機構存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所列行為的,相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應當取法其兩個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機構資格;發現醫師存在第三十一條所列行為的,應當取消其考核結果,判定該考核周期不合格,且連續3個考核周期不得適用簡易程序考核。
2.規范委托程序。本周期新增加的考核機構應當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管發〔2010〕208號)的要求,報相關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相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30日內確定是否委托其為考核機構。
上一周期已經是市衛計局委托的考核機構,應當于11月10日前將本周期《醫師定期考核機構信息登記表》、《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組織架構、成員名單》調整情況、本周期醫師定期考核具體實施方案等按要求報我局醫政科審核,并在系統中錄入,逾期未報的,機構內醫師全部列入到市醫師協會考核。
3.加強協調配合。各縣(區)衛計局、考核機構應根據本地實際加強與衛生監督部門配合,做好相關文書的書面通知等工作,并在做好各環節文書的證據保全。本考核周期內市衛計局注冊的醫師須參加醫師定期考核名單具體由市醫師協會提供。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醫師,須由所在機構或組織開具證明向考核機構申請,經考核機構同意可延期考核。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含未獲考核機構同意或不申請延期等原因而不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的按原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認定為考核不合格,經考核機構報送,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其《醫師執業證書》。
4.嚴格把關標準。各考核機構應當對考核流程、考核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尤其是良好行為記錄的界定和《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界定。各考核機構擬與網絡教育培訓機構合作開展醫師定期考核的,應對其課件、試題的內容和規范性進行審查,充分利用網絡教育培訓考核的優勢,根據考核對象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業務需要調整考核內容,特別是承擔不具備考核資質醫療機構(如100張床位以下醫療機構、門診部、診所等)的醫師定期考核的考核機構,應當將法律法規、傳染病防控(如埃博拉、登革熱等)、急救技能、抗生素激素的合理應用、過敏性休克的搶救等列為必修課程或考核內容,充分發揮醫師定期考核以考促訓作用,進一步規范我市醫師執業水平及行為,提高其預防醫療風險的能力。
5.加強與醫師注冊管理工作的銜接。
各縣(區)衛計局、市醫師協會做好醫師定期考核與醫師執業注冊工作的銜接,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可以責令其暫停執行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并在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定執業活動期滿,由考核機構再次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核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不參加醫師定期考核和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員應及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程序注銷其《醫師執業證書》,保障我市醫師執業的合法性和《醫師聯網注冊及考核管理系統》數據的真實性。
未參加本考核周期的在我市各級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注冊的考核對象,不能變更注冊地點及多點執業,不能參加技術職稱晉升考試。在下一考核周期(2014年至2015年)內擬變更注冊地點到我市各級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的,應當嚴格按照《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提前進行醫師定期考核,如未按照相關規定在外地市提前進行醫師定期考核的,應當參加市醫師協會的醫師定期考核流程,經考核合格方可辦理醫師變更注冊手續和多點執業手續。
(五)做好系統數據管理和檔案管理。
1.逐級創建登錄帳戶。各縣(區)衛計局、市屬考核機構用戶名的創建,由市衛計局統一分配。到市醫師協會進行考核的醫療機構,由市醫師協會統一創建或分配用戶名。醫師帳戶由醫師注冊所在單位創建。
2.把握好時間節點。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和考核機構要切實做好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定期考核信息登記管理系統》,網址http://dqkh.cmda.gov.cn)的數據和信息上報各工作,積極落實醫師定期考核電子化認證相關工作,并把握好時間節點,因為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數據未報、漏報、遲報造成的結果,由各單位自行承擔。
3.匯總數據的管理。委托市醫師協會行使市衛計局的數據管理職能,對《醫師定期考核信息登記管理系統》醫師定期考核總體數據進行具體管理、維護和上報。
4.考核檔案歸檔管理。考核資料的存檔由各考核機構具體負責。
四、相關文件
1.原國家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管發〔2010〕208號)
2.國家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
更多信息請查看醫學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