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樞鎮中心學校農村學校空崗教師
競聘考核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教師隊伍建設,積極引進優秀人才,打造一支思想業務素質高,創新精神強,數量足夠,富有活力的新型育人隊伍,不斷充實本鎮教師力量,促進全鎮教育事業發展,根據《瀘西縣教育局關于印發2015年部分中小學空崗教職工競聘實施辦法的通知》(瀘教字〔2015〕131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中樞鎮農村小學面向全縣公開招聘4名小學空崗教師,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競聘考核工作的領導,確保考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中樞鎮2015年空崗教師競聘考核領導小組和課堂教學考核小組(人員臨時抽調)。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中心學校辦公室,負責空崗教師競聘的日常工作。
二、競聘崗位
共設置崗位4個,其中小學高段語文教學崗1個、小學高段數學教學崗1個、英語教學崗2個。
二、競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忠于職守,為人師表,事業心強。
(二)凡參與競聘中樞鎮農村學校(除中樞鎮中樞小學、中樞鎮新華小學、中樞鎮勝利小學、中樞鎮幼兒園、中樞鎮石洞小學、中樞鎮龍甸小學、中樞鎮桃笑小學、中樞鎮瓦窯小學)的教師,履職須滿3年(含3年)以上,且小學需是中專及其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三)具有履行競聘崗位的業務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即1980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六)競聘者需是我縣在職在編教師。(不含中樞鎮教師)
(七)競聘者只能申請一個空崗參與競聘。
(八)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參加競聘;
1.受過黨、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的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調查的;
2.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3.不符合競聘崗位任職條件;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竟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中樞鎮中心學校辦公室。(九華路)聯系電話0873—3177097
3、競聘者須攜帶《瀘西縣空崗教師競聘報名表》一式二份,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所在鄉鎮中心學校出具的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和聘任何崗位及時間證明;(其中: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各一份)出具近三年教學成績。(加蓋所在學校及中心校公章)
4、若本人現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者,需由公安部門出具戶籍證明,且報名時,需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考核時使用與所提交的證件相同的名字;
5、應聘者必須承諾所提交證件的真實性。在報名、考核過程中,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出,從報名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時間,將取消其報名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三、考核辦法
考核采用說課方式進行。由考核小組按應聘職位確定課題,被考核人員進行抽簽。被考核人員的教學用書自己準備。說課前由被考核人員向課堂教學考核小組提供說課教案一式七份。
(1)說課內容為現行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教學設計和教學組織能力等。說課時間:20分鐘/節;
(2)說課課題:8月7日下午18:00抽簽時一并通知競聘教師。說課順序按抽簽順序進行,說課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3)說課時間:2015年8月8日上午8:00(競聘教師須提前半小時到達課堂教學現場,按抽簽順序進行課堂教學考核);
(4)成績評定說課考核成績量化滿分100分。說課考核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人員的課堂教學情況,按照《聽課評分表》進行量化考核打分。評分辦法是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求出平均值為該教師的考核成績。
(5)成績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四、考核聘用
1、參加競聘人員按考核成績根據所報學校崗位從高分到低分(考核分低于80分不予聘任)提出擬受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報縣教育局。
2、其它未盡事宜按《瀘西縣教育局關于印發2015年部分中小學空崗教職工競聘實施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本方案由中樞鎮中心學校負責解釋。
中樞鎮中心學校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