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應2014年畢業,但因論文答辯未通過等原因,在2015年畢業的人員,能否認定為2015年應屆畢業生?
答:辦理過延長畢業手續,并領取了2015年度就業協議書、推薦表,并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以認定為2015年應屆畢業生。在2014年已經領取就業協議書和推薦表的,視為2014年應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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