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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優秀應屆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已經啟動,學院可以接收推免生的指標是15人。為進一步做好學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環境,提高招生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
“藝傳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班子成員、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和碩士生導師代表構成,專門負責學院接收推免生的政策制訂、資格審查、組織復試、確定錄取名單等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羅子明 秦巍
組員:林剛 王擎 董華峰 吳玉玲 高麗華 連少英 叢珩 朱慧 楊艷萍
推免工作聯絡員:韓卓
二、藝術與傳媒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原則
1.樹立質量第一的意識,將提高選拔推免生質量作為開展接收工作的核心,不斷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2.注重公平和公正,校內外推免生一視同仁,不對本校推免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不自行設置留校限額或名額,也不得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
3.陽光推薦,陽光接收,推免工作全程公開。學院網站開辟專欄,向社會公布推免生名額、推免辦法,并對擬推薦名單、擬接收名單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項按要求進行統一公示;
4.必須使用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完成學院接收推免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
三、藝術與傳媒學院接收推免生必備條件
1.擁護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大學本科期間無任何處分記錄。
2.申請人必須是已經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3.外語成績優良,能夠借助工具書閱讀本專業的外語文獻。
4.積極向上、身心健康,體育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5.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 識、創新能力,具有從事新聞傳播學科學術研究的基本素質與職業能力提升的相關基礎。
四、藝術與傳媒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一)學生申請
2015年9月20日至24日,接收推免生預報名,有意報名的考生可從北京工商大學研招網(網址:http://yjs.btbu.edu.cn/zsgz/)下載預報名申請表,并填寫信息后發至郵箱:hzsydu@163.com。
2015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校內外符合推免條件并獲得推免資格的應屆本科生,可以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yz.chsi.com.cn/tm)提出申請,填寫報考“北京工商大學新聞傳播學”學校和專業志愿,接收并確認北京工商大學藝傳學院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申請者必須提交的材料(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傳掃描件)
1. 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
2. 加蓋學校教務處或院系公章的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
3. 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物、專利、獲獎證書或其它可以體現申請者學術能力的成果,提交掃描件;
4. 一篇說明個人基本情況及申請理由的“個人自述”, 要求1000字左右并手寫簽名。
(二)資格與材料審核
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對校內外推免生的資格審查與材料審核接收工作。在系統開放期間,由學院推免工作聯絡員負責審核基本資格(申請者的平均學分績點、外語水平與綜合測評排名);由不少于三位小組成員負責審核申請者提交的代表其專業能力與創新潛質的材料并提出是否同意復試建議。
(三) 復試
所有符合學院接收推免生條件的申請者必須參加復試。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審核材料并發出復試通知。復試內容重在考查申請者從事本專業領域學術研究或職業實踐的基本素質與能力,以及相應的外語水平、思想品德與個性心理等綜合素質,復試形式原則上以面試為主,也可以根據申請者的具體情況采取網絡視頻形式。具體做法如下:
1.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放期間,對于能到現場參加面試的申請者,學院接收推免生領導小組安排3名成員在每周三、五下午主持現場面試。
2. 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放期間,對于不能到現場參加面試的申請者,學院接收推免生領導小組安排3名成員在每周三、五下午通過網絡視頻面試。
3.面試工作要求及程序以《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面試工作要求及程序(2016)》為準。經過復試且符合接收條件的申請者人數達到學院接收推免生指標時,學院即停止接收推免生的值班和復試工作。
4.申請者的面試成績由專業與外語成績兩項構成,專業與外語均為百分制,分別占面試成績比例為70%和30%。申請者的思想品德與個性心理情況對其面試成績有重要相關性,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復試科目與參考書(見附件)
復試成績70分(含)以上者方可被接收,低于70分者不得接收。學院根據接收推免生的名額計劃,對于符合接收條件的申請者,按復試成績高低統一排序后確定《擬接收推免生名單》,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得到擬接收申請者本人的“回復確認”后,將《擬接收推免生名單》與復試成績在學院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5個工作日。
(四) 錄取
學院擬接收推免生名單公示期滿后次日,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者發出《擬錄取通知》。申請者在“推免服務系統”回復確認后,即取得北京工商大學推免生錄取資格。具體錄取工作由學校研究生部統一進行。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如實提供相關申請材料,若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并通報申請人所在院校。
2.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放期間,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聯絡人員必須全程跟蹤,做好申請者材料歸并、數據統計和聯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全程參與申請者材料審核與面試工作,對于符合接收條件的申請者盡早安排復試,對達到復試要求準備接收的申請者要及時電話聯系并敦促其盡快答復確定。
3.學校相關機構對學院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全程指導并監督,凡對學院擬錄取推免生名單有爭議者,可向紀檢監察處(電話:81353212)、教務處(電話:68984682)和研究生部(電話:68987086)反映。
北京工商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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