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系2016年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及直博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選拔錄取質量,根據《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復旦大學2016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章程》、《復旦大學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復旦大學力學與工程科學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經討論,制定了力學與工程科學系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及直博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為保證我系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及直博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了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由黨政領導、系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系總支紀檢委員等組成,復試小組由系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等組成,負責具體面試事宜。
力學與工程科學系2016年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及直博生招生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艾劍良(系主任)
組員:黃岸青(系總支書記)、丁光宏(系學術委員主任)、霍永忠(系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張迪(分管本科教學副系主任)、葛錫穎(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總支紀檢委員)
秘書:鄧娟(系研究生秘書)
力學與工程科學系2016年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及直博生招生復試小組成員:
組長:艾劍良
組員:丁光宏、霍永忠、唐國安、馬建敏、孫剛、田振夫、張迪
秘書:鄧娟(系研究生秘書)
二、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及直博生基本條件和要求。
以《復旦大學2016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章程》為準。
三、擬定復試學生名單。
依據學校已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擬招收推免生人數(詳見《復旦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和《復旦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結合我系生源實際情況,按照復錄比例1.5:1,經招生領導小組討論,擬定參加復試學生名單。
四、復試、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1、9月28日-10月8日前,列入本校推薦公示名單的學生和欲報考我校的其他高校已取得推薦資格和名額的學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名單為準)須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辦理注冊、報名、交費等手續(具體步驟和要求詳見該系統網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辦理注冊、報名、交費等手續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2、10月13日我系安排復試,10月15日確定待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核。
3、10月17日前,學生請及時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和本人提供的聯系郵箱查看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并在系統中確認,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4、10月25日前,學校推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期過后,公示名單將作為學校正式錄取名單上報,錄取通知書將在調檔、政審合格后,于6月中旬左右發放。
5、由我系擬錄取的推免生將在入學時進行體檢。
五、復試科目及方式。
1、專業課:《專業綜合知識》口試。
2、英語(含專業英語):口語及口譯,口試。
六、復試程序及要求。
1、復試前對參與復試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學習培訓。
2、復試應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質和專業水平進行全面考核,尤其是要注重對考生創新能力、科學研究潛質的考察。
3、每位考生復試中的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4、由復試小組各位成員,按復試情況單獨給分(100分為滿分),再計算平均分得出復試成績,并進行排序。
5、認真做好復試記錄,評分應實事求是、確保公正。凡屬考生親屬者,復試時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6、復試結果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擬錄取名單以研究生院公布為準。
復旦大學力學與工程科學系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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