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場確認工作。我市現場確認時間安排在2015年10月26-28日,我市共設9個現場審核確認點,具體地點及聯系方式見附件一,考生由本人按規定自行攜帶以下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試報名點報名(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15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縣區(管委會)申報人員須有縣區衛生、人事部門蓋章,民營醫療機構等申報人員須有所在單位及檔案存放機構蓋章)
(3)所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合同(或聘書)及工資聘任相關審批表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護士資格證書及執業注冊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繼續教育學分驗證、進修學習和基層服務工作。
請報名參加2015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將繼續教育學分提交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驗證,驗證時間:2015年12月10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隨附提交:《福建莆田市衛生技術人員進修學習登記表》、《福建省莆田市城市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到縣或鄉鎮衛生機構等定期定點服務工作鑒定表》復印件一份。
三、有關要求:本次考試任職資格聘任年限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各單位務必認真審核報名人員報考信息、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年限,學歷證書等材料,嚴禁申報人員在未取得當年度中級技術資格文件或資格證書的情況下,提前進行聘任等情況。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取消成績及評審資格。
福建省衛生計生委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組織2015年度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務專業技術實踐技能考試的通知
根據原省衛生廳、原省人事廳《關于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衛人[2006]198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省屬公立醫院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閩政[2013]1號),經研究,現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務專業技術實踐技能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5年11月28日。
二、考試地點
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三、報考對象
凡申報晉升2015年度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全省衛生系統及非衛生系統醫療衛生計生單位衛生專業技術和衛生管理專業人員,須符合原省衛生廳、原省人事廳《關于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衛人[2006]198號)規定的衛生高級技術資格條件,經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名參加衛生系列高級職務專業技術實踐技能考試。
考試成績合格并通過資格預審者,提交2015年度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本次考試成績3年內有效。
四、考試內容
(一)考試專業。考試專業為114個,見《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職務專業技術實踐技能考試一覽表》(附件以下簡稱《考試專業一覽表》)。
(二)考試范圍。可參考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的要求。
(三)考試形式。考試采用人機對話形式,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題型以實際考試題型為準。
五、組織實施
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實施衛生系列高級職務專業技術實踐技能考試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省衛生人才服務中心承擔。
六、報名程序
(一)網上申報。考生須在2015年10月9-25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個人相片必須按照要求上傳)。網上報名申報表中考區填寫“福建”,考點填寫為報名人員所在設區市,省屬和中直在榕單位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的考生考點填寫為“省屬”。
(二)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地審查。考生自行打印《2015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蓋章。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報名應提交材料(含證明材料)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省屬報名點設在省衛生人才服務中心(省衛生計生委大院9號樓),現場確認時間為2015年10月27-29日。各設區市現場確認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考生可向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委咨詢詳情。全省各考點確認工作須在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將報考人員信息等情況上傳考務系統。
(四)準考證打印。考生于2015年11月23-28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七、材料要求
考生按規定須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試報名點報名(報名表和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2015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三)所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報正、副主任醫師(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及正、副主任護師的人員必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批文(或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文件(或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八、有關問題說明
(一)報考“衛生管理”專業的人員學歷須為醫學院校醫學專業或管理專業畢業。具有醫學專業學習背景,在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從事醫學基礎研究的人員可報考相應技術類專業。申報人員其他條件按原省衛生廳、原省人事廳《關于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衛人[2006]198號)文件要求執行。
(二)考試之日受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派遣,正在援外,并擬于申報2015年度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免于考試,但必須于考試報名前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后方可免試。
(三)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職稱工作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2]154號)精神,正在援藏、援疆、援寧1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可在原實際成績上加5分。
(四)本次考試申報人員任職資格年限和呈報工作業績等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五)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衛生執業從業準入制度,不得跨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因工作調動或崗位變動轉換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跨一級申報專業需同級轉考的,參照《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專業分級一覽表》,同級轉評的其他條件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一:莆田市2015年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務專業技術實踐技能考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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