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計委(局)、開發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市直各醫療機構:
根據《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及省衛計委《關于做好2015年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衛醫秘[2015]544號)文件通知,為進一步做好我市2015年護士注冊工作,確保該項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首次注冊: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符合注冊條件者;
延續注冊:《護士執業證書》有效期為2015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冊護士。
二、注冊基本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原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具有承擔中、高等醫學院校護理教學任務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健康標準(詳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六條)。
三、注冊需提交材料
(一)首次執業注冊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市衛計委行政審批事務處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3.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7.受聘醫療衛生機構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注:辦理護士集體注冊時,同一醫療機構只需提交1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二)延續注冊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4.2010-2014年連續五個年度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證明。
四、辦理程序
(一)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要求辦理護士注冊手續,負責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認真核對,并在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將護士信息錄入該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申請材料統一送交執業機構所屬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
(二)各縣(市)區衛計委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護士執業申請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有關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市直屬醫療衛生機構直接將申請材料上報市衛計委。市衛計委將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將有關材料上報省衛計委。
五、其他事項
(一)護士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具有承擔中、高等醫學院校護理教學任務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二)醫療衛生機構應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三)護士執業首次注冊工作的集中初審及延續注冊審核在市衛計委行政審批事務處辦理(合肥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市衛計委窗口,聯系電話63538828、63538829),具體安排見附件4。(附件1-4請在市衛生局網站下載)
合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5年10月27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以上附件來源于合肥市衛生局,最近更新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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