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我縣學校教育資源配置,滿足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經研究,決定公開引進一批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名額及崗位
名額2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師14名,初中教師6名
。具體崗位詳見《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崗位表》(見附件一)。
二、基本條件
面向縣外擬引進的現任高中教師,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高中教師資格證;初中教師需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相應教師資格證;專業對口,年齡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且獲得過以下獎勵或榮譽稱號之一:
(一)獲得市(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學科帶頭人等榮譽稱號;
(二)獲市(地)級以上教學質量先進個人或質量檢測表彰獎勵;
(三)市(地)級以上骨干教師。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崗位
在宜賓三江人才網、江安教育網和縣人才市場等媒介公開引進人才工作相關信息。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由江安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3日--8月5日。
2.報名方式:
①現場報名:擬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榮譽證、反映自己教育教學能力水平、成績的相關資料及崗位要求的其他報名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同時帶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證件照片3張到江安縣教育局人事股。經報名工作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二),經工作人員簽字認可后予以登記報名;
②網絡報名:擬報考人員,下載《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如實、準確填寫后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jaxjyjrsg@163.com,經工作人員初審予以確認并電話反饋是否符合條件。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網絡擬報考人員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在面試前1-2日內持《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榮譽證、反映自己教育教學能力水平、成績的相關資料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和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證件照片3張,到江安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與考核。
報名時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5日,即1975年8月6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三)面試考核
1.面試形式:采取現場講課與說課方式進行。其中,課題和內容在面試時抽簽決定。抽簽確定內容后準備時間為20分鐘,講課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
2.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1年8月13日。
面試地點:高中-江安中學;初中-漢安中學。
(四)初步確定引進人選。引進教師工作組根據考核情況提出擬引進人選,并報領導組研究審定。
(五)體檢。由江安縣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擬引進教師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六)政審。由江安縣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對擬引進教師的政治思想、品德修養等方面進行考核審查。
(七)公示。在江安教育網、江安縣人才市場公示擬引進教師名單。
(八)辦理聘用手續。對經考核、體檢和政審合格者,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如不能正式調入的,在公示期滿60日內,與原工作單位解除人事編制關系后再予聘用,不能如期解約的,不予聘用。
五、紀律要求
面向縣外引進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工作應嚴格按照國家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引進人才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江安縣監察局將對引進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以維護引進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江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人:楊老師,2622115,13890974602;肖老師,2631005,15883155050)。
附件:
1.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崗位
2.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zip
江安縣人社局江安縣教育局
注:附件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doc”的文件,“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doc”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word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MS-Offic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江安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崗位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名額 | 招聘范圍 | 具體條件 | 面試形式 | 筆試 | 約定事項 | 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 |
用人單位 | 主管部門 | ||||||||
江安中學 | 縣教育局 | 高中語文教師 | 1 | 縣外 | 1、本科以上學歷;2、專業對口;3、2年以上教齡;4、相應教師資格證;5、35周歲以下;6、獲得過市級表彰獎勵。 | 講課說課 | 不筆試 | 服 務期六年以 上 | 高中教師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初中教師需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教師資格證。 |
高中數學教師 | 2 | ||||||||
高中英語教師 | 1 | ||||||||
高中物理教師 | 1 | ||||||||
高中化學教師 | 1 | ||||||||
高中生物教師 | 1 | ||||||||
高中政治教師 | 1 | ||||||||
高中歷史教師 | 1 | ||||||||
高中地理教師 | 1 | ||||||||
江安四中 | 高中數學教師 | 1 | |||||||
高中英語教師 | 1 | ||||||||
底蓬中學 | 高中美術教師 | 1 | |||||||
高中體育教師 | 1 | ||||||||
漢安中學 | 初中數學教師 | 1 | |||||||
初中物理教師 | 1 | ||||||||
初中地理教師 | 1 | ||||||||
初中體育教師 | 1 | ||||||||
初中音樂教師 | 1 | ||||||||
初中美術教師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