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99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參加衛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士級資格考試。
2、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5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3、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2年(在全日制學習期間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士級資格者,同時需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4、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可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師級資格考試。
5、臨床醫學(包括中醫、口腔)、預防醫學專業初級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護理學士級資格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參加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三) 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含民營醫院),參加臨床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四)省、市級醫療(不含急救中心、療養院等)和疾控機構符合下基層要求的城市醫生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需完成4個月的下基層任務,原則上具體時間計算截止到2015年底,確有實際困難的可計算到2016年6月底。
(五)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憑全科醫師(社區護士)崗位培訓證書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均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具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界定。(提前1年報考必須拿到規培證書,合格證明無效。)
(六)報名提交的專業學歷或學位,必須是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報名人員的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報考專業必須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有崗位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必須具有相應的準入資格。
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注冊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七)下列人員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前3個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2、醫療事故完全或主要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次年起未滿3年;醫療事故次要或輕微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次年起未滿1年。
3、考試時,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者。
4、經查實收受“紅包”等未滿1年(不含當年,下同)者,經查實索取“紅包”等未滿3年者。
5、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者。
6、受衛生行政處罰未滿2年者。
7、其它不符合報考要求的情形。
二、考試報名
(一)網上報名。自2016年1月1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信息填寫時一定要準確),并打印《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網報照片要求:1.上傳照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務必保證照片清晰、可辨認,其他如生活照、視頻捕捉、攝像頭所攝等照片一律不予審核,除軍人外其他考生不得著制式服裝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2.照片大小為一寸或者二寸,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20kb--45kb之間;3.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頭發不得過眉,露雙耳,常帶眼鏡的考生應佩戴眼鏡,不得佩戴首飾。)
(二)報名確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件及報名信息表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繳費及信息確認。
(三)報名確認點。屬省、市醫療衛生單位報考人員到本單位報名確認;屬市級民營醫院、計生機構報考人員到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考試考務中心(飛霞橋路37號,安信大樓5樓502辦公室);屬縣(市、區)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到機構所在地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報名確認。考生須持《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確認。
(四)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應按照規定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大小為A4紙);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本科提供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及復印件;
4. 提供2016年1月12日以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中專學歷不必提供)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含民營醫院)的醫師,參加臨床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老模式規培〈住院及全科〉,需要打成績合格證明請于2016年1月15日、20日、27日〈其余時間不予辦理〉攜帶身份證、學歷畢業證書、學員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培訓手冊,到溫州市學院西路268號溫州醫科大學學生活動中心B10辦公室打印,證明一式兩份都上交到考點)
7、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農村鄉鎮衛生院)醫師,提前一年報考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全科醫學的必須提供全科醫師(社區護士)崗位培訓證書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
8、城市醫生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提供《城市醫生晉升職稱前到基層服務記錄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城市醫生晉升職稱前到基層服務承諾書》,免下基層人員提供《城市醫生晉升職稱前免下基層證明》。
9、報考初級師(本科生除外)、中級的人員須提供單位的相關聘書。
10、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報名點經辦人員須審核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
(五)準考證制發工作
自2016年4月26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22日。
三、考試范圍及方式
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士)、初級(師)和中級三個級別,共計118個專業。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放射醫學技術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4、206、376),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15、391),核醫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77),超聲波醫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78),心電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87)共73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5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四、考試時間
(一)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4、15、21、22日 | 8:30一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二)紙筆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4日 | 9:00一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15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2003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按報考專業各科目的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該專業全部科目的考試
五、考試收費
考生繳費方式: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采用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名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6日。逾期未繳納考試費用,如同放棄此次考試。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規定:每人每科收取50元。
六、各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報名點: | 時間: | 地點: | 電話 | |
市直屬 | 1月22日—1月28日 | 飛霞橋路37號,安信大樓502樓辦公室 | 88900108 | |
鹿城區 | 1月25日—1月27日 | 寬帶路7號四樓會議室 | 88202157 | |
龍灣區 | 1月25日—1月27日 | 龍灣區永中街道龍康路91號1103室 | 55878818 | |
甌海區 | 1月19日—1月21日 | 溫州市將軍橋新海路37號402 | 88591851 | |
經開區 | 1月19日—1月25日 |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園區丁香路360號疾控中心大樓210室 | 85851623 | |
瑞安市 | 1月20日—1月29日 | 瑞湖路333號(瑞安市公共衛生大樓804室) | 65812913 | |
樂清市 | 1月26日—1月29日 | 樂清市公共衛生大樓(晨曦路111號)五樓會議室 | 62521048 | |
蒼南縣 | 1月26日—1月29日 | 蒼南縣衛計局政工科2(辦公大樓1樓辦公室) | 64755031 | |
平陽縣 | 1月22日—1月27日 | 平陽縣昆陽鎮平陽大廈13樓1310室 | 63739367 | |
永嘉縣 | 1月12日—1月27日 | 永嘉衛生大樓11樓 | 67252072 | |
泰順縣 | 1月20日—1月22日 | 泰順縣衛計局辦公室一(廣場路42號) | 67565605 | |
文成縣 | 1月20日—1月22日 | 文成縣衛計局人事科 | 67861444 | |
洞頭區 | 1月26日—1月28日 | 洞頭區北岙街道縣前路12號衛生計生局辦公室(三) | 56728861 |
注: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
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考試考務中心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