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99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參加衛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士級資格考試。
2、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5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3、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2年(在全日制學習期間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士級資格者,同時需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4、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可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師級資格考試。
5、臨床醫學(包括中醫、口腔)、預防醫學專業初級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護理學士級資格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參加衛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凡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報名提交的專業學歷或學位,必須是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試報名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采用網上預報名,現場確認。在2016年1月15日至2月3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在2016年1月16日至2月4日期間,考生須持《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辦公室(南湖區行政中心A樓1339)進行現場確認。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各單位需在考生的復印件上寫明“與原件核對無誤”,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二份;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醫學類專業的須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護理類專業的須提供護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提供該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請南湖區下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把好關,負責好本單位職工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相關材料的收集和初審工作,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9日,派1名人事干部攜帶考生報名材料到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辦公室(南湖區行政中心A樓1339)進行資格審查和確認(各單位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不進行確認者報名無效。
(二)繳費方式: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6日,逾期不繳費者視為無效報名。
三、考試級別、專業、科目、方式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士)、初級(師)和中級三個級別,共計118個專業。
(二)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放射醫學技術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4、206、376),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15、391),核醫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77),超聲波醫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78),心電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87)共73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5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四、考試時間
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5月14、15、21、22日8時30分至10時;11時至12時30分;14時至15時30分;16時30分至18時。
紙筆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5月14日、15日9時至11時;14時至16時。
五、下列人員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前3個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醫療事故完全或主要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次年起未滿3年;醫療事故次要或輕微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次年起未滿1年。
(三)考試時,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者。
(四)經查實收受“紅包”等未滿1年(不含當年,下同)者,經查實索取“紅包”等未滿3年者。
(五)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者。
(六)受衛生行政處罰未滿2年者。
(七)其它不符合報考要求的情形。
咨詢電話 ,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573-82838369
嘉興市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