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事考試中心(科干辦),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人才中心,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服務辦公室,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駐威有關部門(單位)人事(政工)科: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號)要求,現將我市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專業設置
(一)考試時間
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人機對話和紙筆兩種方式進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及考試方式詳見附件1),其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4、15、21、22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15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考試機構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詳見附件2)。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的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五)根據《關于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人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衛人字〔2015〕17號)的有關規定,2013年以后(包括2013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類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自2016年(中醫臨床類專業自2018年)起報考相應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必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013年以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類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報考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仍按原規定執行, 即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未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可不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各區市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另有規定的仍按其規定執行。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六)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有關規定執行。
(七)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另行通知。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一律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試人員可自2016 年1月15日至2月3日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所有報名應試人員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打印《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聯系方式一欄需用筆填寫),簽字并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蓋章后匯總后,按屬地原則于2016年1月28至2月3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辦理確認、繳費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應試人員審核確認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簽署報考意見并蓋章的《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應試人員本人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按照報考條件規定提供所需的初級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
(二)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市直及國家級開發區: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38號窗口(威海市膠州路7號),聯系電話:0631—5226025。
環翠區:環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干辦(杏花西街1號406室),聯系電話:0631-5224845。
文登區:文登區考試培訓中心(文登市世紀大道84號912室),聯系電話:0631-8981706。
榮成市:榮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干辦(榮成市政府辦公樓413室),聯系電話:0631-7561527。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試中心(乳山市中苑街14號南棟2樓),聯系電話:0631-6651690。
(三)應試人員現場審核確認通過后,應在1月29日-2月6日內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繳費,以完成報名。逾期未辦理現場審核確認、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因201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首次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網上繳費,請各區市在審核確認時注意提醒應試人員及時進行網上繳費,避免因逾期未繳費影響參加考試。
(四)注意事項
各報名點務必提醒應試人員注意正確填報專業代碼,以防耽誤應試人員的正常考試。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494號)與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魯價費發〔2015〕92號)文件規定,衛生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五、組織實施
各區市要認真落實各項考務規定,加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等有關政策的宣傳執行力度,嚴肅考風考紀。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各市區人事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領導,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威海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