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直及駐臨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6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設置、考試時間和成績管理
(一)專業設置
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1)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二)考試時間
2016年度專業代碼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和391的73個專業的4個科目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5個專業的4個科目考試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是: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4、15、21、22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15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三)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考試機構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根據原衛生部、人事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文件精神,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根據原衛生部、人事部《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精神,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2、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的有關規定和精神,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五)報名參加2016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七)根據《關于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人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衛人字〔2015〕17號)的有關規定,2013年以后(包括2013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類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自2016年(中醫臨床類專業自2018年)起報考相應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必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013年以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類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仍按原規定執行,即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未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可不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八)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494號)與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魯價費發〔2015〕92號)文件規定,衛生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四、考試報名方式及有關注意事項
我市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考區為“山東”,考點為“臨沂”。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月15日—2月3日,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1月20日—2月1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網上繳費時間為2016年1月16日—2月6日。報名程序如下:
(一)所有報名考生須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打印《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在申報人員簽名處簽名,在聯系方式欄填寫本人聯系電話,然后交所在單位審核并簽字蓋章。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本人承擔。考生提交現場確認的《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左上角的驗證碼與網上實際的驗證碼務必一致,務必進行網上信息提交,否則影響考試報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資格初審,縣區單位人員的資格初審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市直及駐臨單位人員的資格初審由主管部門負責。
(三)資格初審后,由資格初審負責單位統一攜帶初審通過人員的《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及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先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系電話:0539-8316615)進行資格審查,后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格考試審核窗口(地址:臨沂市北城新區北京路與沂蒙路交匯處向東100米路北、臨沂市就業保障服務大廳1樓(東門進入),聯系電話:0539—8609927,聯系科室:市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科)進行現場確認。
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時應提供以下報名材料,包括:
1、考生簽字并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單位蓋章、經辦人簽字的《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加蓋公章的《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附件3);
3、考生所在單位統一提供的法人登記證書和《醫療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各1份,并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
4、報考中級的需提交《2015年度繼續醫學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證書》原件;
5、《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根據本文件報名條件(七)規定需要提交的考生提供);
6、其它有關證件證明原件,詳見《2016年度衛生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提交證件證明明細表》(附件2)。
(四)考生現場確認通過后,應在1月16日—2月6日內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繳費,以完成報名。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名資格和有關報名材料,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已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還。
五、準考證打印
2016年4月26日至5月22日,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沂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