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考生如何辦理免考手續?
答:需辦理免考的考生在自學考試報名期間,持本人準考證、等級證書或課程合格證書原件、畢業證書原件、成績冊等學籍證明材料等到辦理準考證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辦理免考手續,并在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填寫“重慶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程免考申請表”1式2份,由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初審后上報市自考辦。
市自考辦將處理后的免考數據在當次考試成績下發時一并下發至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或主考學校自考辦、助學園區)。
考生的課程免考結果由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或主考學校自考辦、助學園區)向考生提供查詢,市自考辦不再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