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過磅人員職責,過磅監磅員工作總結
職責1、過磅員接到過磅通知后,需在 15 分鐘內到達地磅處,檢 查顯示器封條是否完好,門窗、鎖具是否有橇動痕跡,如發現異 常,應注意保護現場,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綜合部、生技部。
2、進入地磅室后,接通儀表電源對地磅預熱。
3、地磅室過磅操作時,除過磅員、監磅員及公司檢查人員 外,其余人員嚴禁入內,地磅室防盜門要做到隨手關門。
4、地磅檢查正常后方可過磅操作,操作時過磅員負責儀表 操作并登記過磅記錄,監磅員負責送貨車輛指揮及監督檢查。過 磅員負責煤樣編號并及時通知采樣人員。
5、稱量過程中留意運輸人員是否按公司規定執行。
6、過磅員在計磅操作前,應認真檢查客戶送貨單據,核對 數據與過磅重量有無異常,超重或偏輕需及時匯報綜合部,客戶 無法提供送貨單據的,嚴禁過磅。
7、過磅員在輸入過磅車輛信息時應認真核對車號,在儀表 “穩定”指示燈亮后,方可輸入車號,同時在過磅記錄上登記秤 重情況,過磅員輸入車號及登記過磅記錄時監磅員需在現場監 督。
8、過磅員在操作過程中,除記錄正常過磅數據外,還需核 對車輛載重歷史記錄,比對車輛毛重、皮重、凈重變化情況,同 一車號車輛數據應無較大變化, 如發現異常, 應及時通知綜合部。
9、在過磅過程中,如發生過磅記錄填寫與打印小票不一致, 微機打印小票因車號輸入錯誤未打印等異常現象, 應及時通知辦 公室和生技部,在與過磅員、監磅員確認為操作錯誤造成的,經 共同簽字確認更正錯誤。
10、過磅員必須實時認真填寫過磅記錄,秤重完畢后開具過 磅計量單,監磅員在檢查無誤后,檢查簽字,如發現異常,應及 時通知相關單位處理。過磅計量單經客戶確認簽字后,結算聯交 供貨客戶,財務記帳聯在過磅次日 12:00 前由過磅員連同微機 打印小票、送貨單據交綜合部。
11、過磅操作完畢后,過磅員、監磅員共同整理記錄,清理 衛生,切斷地磅電源,關閉門窗。
12、雷雨天氣嚴禁操作地磅,并切斷地磅電源。
【第二篇】:過磅員崗位責任制度,過磅監磅員工作總結
任制度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磅房管理,增強員工愛崗敬業精神,提高本部 門員工整體業務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紀律 第一條 行為規范:愛崗敬業,文明禮貌,耐心解答 客戶詢問; 2 .
第二條 24 小時待崗,上班期間,服裝整潔,行為得 4體;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曠工; 3 .
.第三條 認真做好過磅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客戶的任何饋贈,更不得伙同司機或其他人員作弊,一經發現 立即開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5 .
第四條 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過磅室內;特殊情況需要監 磅時,通知監磅人員于窗口外監磅,過磅后票據要監磅員 簽字之后才能登記入庫或出庫,否則無效。
7 第五條 請假要向地面總礦長報批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三章 崗位職責 第一條 負責對進出廠區的所有物資進行過磅,確保 所有進出廠物資過磅資料的完整準確; 負責對進出廠物資 實物與清單內容的復核,與收,發貨員核對車數,發貨品 種,過磅后按規定合理增減庫存; 第二條 負責每日的過磅數據,整理分類,次日與財務 室會計核對; 負責每日對過磅物資進行分類登記入賬; 負 責收集,整理,保存司機交回票據; 第三條 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部門或公司要求的各項 工作必須積極配合。
第四條 磅秤管理規定 1 (一)每日上班前,檢查磅秤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應及時通知地面礦長予以維修; 2 .
(二)物資過磅時,對進廠物資始發數與過磅數對比; 按公司規定對誤差予以處理,若誤差過大時,要及時與公 司領導反應。
3 .
(三)過磅前注意車上是否有乘客,如有,應要求其 下車再予以過磅。
4 (四)過磅時發現車輛物資含水分較大或有放車廂水時應及時通知收貨人員予以處理。
5 .
(五)車輛卸貨后除皮結算應按公司規定的實際運費 予以結清,不得多結運費,也不能違反公司規定克扣司機 運費。
第六條 衛生管理 1 .
(一)認真打掃管轄區域的衛生;時刻保持室內衛生 干凈整潔; 3 .
(二)室內外物品擺放整齊,垃圾定時清理。
第四章 崗位職責 1 .
第一條 上班期間早退、脫崗者予以罰款,上班期間打 牌者予以罰款,第一次 20 元,第二次 40 元,以此類推。
第二條 2 .
第三條 未請假就外出脫崗者,按曠工處理。
上班期間必須認真做好入庫出庫登記工作,如果未按照公司規定登記的,予以罰款,按 20 元類推,情 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的予以開除。
【第三篇】:公司監磅人員職責,過磅監磅員工作總結
職責1、接通知后,在 15 分鐘內到達地磅處,并和過磅人員共同 檢查地磅相關設施是否正常,檢查電子感應器封條是否完好,和 門衛人員簽字確認,并實行責任追溯制。
2、負責運輸車輛指揮及監督檢查。
3、毛重候磅車輛需在西門外等候,皮重候磅車輛需在地磅 東側 5 米外等候。
4、在毛重過磅車輛上磅后,監磅員需監督司機關閉所有放 水裝置,發現放水現象,立即匯報綜合部和生技部,根據規定每 車罰款 500 元。
5、過磅時指揮送貨車輛依次進行過磅,過磅車輛需停在地 磅中間位置,嚴禁磅外壓輪,檢查車上司機及送貨客戶是否全部 離車,在地磅南側兩米以外過磅窗口等候,并向過磅員提交送貨 單據。
6、監磅員在過磅過程中,要重點檢查客戶及司機有無違規 行為,如操作遙控裝置、駕駛室藏人、壓磅等,如發現異常,應 及時通知辦公室和生技部進行處理。
7、稱量過程中,對過磅員的操作進行確認,避免操作錯誤。
8、過磅操作完畢后,過磅員、監磅員共同整理記錄,清理 衛生,切斷地磅電源,關閉門窗。
9、雷雨天氣嚴禁操作地磅,并切斷地磅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