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工作人員,深圳市龍崗區第六人民醫院面向社會人員公開選聘1名職員,具體職位參見《龍崗區第六人民醫院公開選聘職員崗位表(面向社會人員)》(以下簡稱《選聘職員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條件和要求
(一)選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選聘職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選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學歷
(1)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如:崗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均要求法學,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法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非法學,本科專業為法學,還應具備相應的本科法學學位。
招聘崗位最低學位要求為“不限”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
(2)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需具有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其他學歷的不能報考;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深圳戶籍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市外戶籍人員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2.報考專業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3)。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法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法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會計學”,則不符合要求。
3.報考年齡
報考的年齡要求為年齡在50周歲以下,即1965年1月27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1年1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限制報考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地點: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31日、深圳市龍崗區第六人民醫院綜合樓四樓辦公室(深圳市龍崗區龍崗大道5333號)。
(三)資格初審相關要求
報名者應提供如下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1、材料:
(1)必需材料:身份證及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醫師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工作證明、計劃生育證明。
(2)參考材料:報名者除需提供(1)必須材料外,可提供個人專業技術能力介紹資料、論文、科研成果、榮譽(獎狀)證書等,供選聘單位擇優時參考。
2、要求:所提供的審核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報名和選聘資格。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三、簽訂職員聘用意向書
經初審符合職位條件要求,并經面談審查合格,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深圳市龍崗區職員聘用意向書》。
四、崗位考核
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簽訂了《職員聘用意向書》的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實際業務水平和試崗能力等情況進行審查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為體檢人選。
五、體檢、考察、審定聘用資格并公示
(一)體檢
體檢人選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張,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時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體檢由選聘單位具體落實。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選聘單位應在體檢結束后30天內完成考察并確定擬聘人員。考察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公告要求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經考察不合格的,由選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審定聘用資格并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選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審定。
經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審定: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選,由主管部門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天;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選,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
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辦理聘用手續。
七、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可超過6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項
(一)招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1月27日。
(二)職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職位規定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
(三)經公開選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和職業年金相關制度;所聘人員按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2]11號)相關政策實施管理。
(五)擬聘人員在簽訂《職員聘用意向書》后6個月內未向用人單位提交齊全聘用所需材料的視為放棄。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衛計局、深圳市龍崗區第六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55-28332581。
深圳市龍崗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