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畢業的,畢業后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后又辭去了工作,有雙方解除協議,現在沒有和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我報考的是法檢免筆試的,資格復審需要出具什么證明?需要學校報名推薦表嗎?存檔單位未就業證明可以嗎?我是外省考生,可以將材料郵寄或傳真嗎?謝謝!
回復:未就業證明或者失業證明都可以,去年資格復審外省考生可以辦理郵寄,面試的時候由本人持原件審查即可,今年尚未有相關通知,預計要在10月15日以后才會公布,建議你直接與報考單位取得聯系,也便詳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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