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粵人社發〔2015〕10號)和《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公安專業空缺職位調劑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擬調劑錄用黃耀楠等六位同志為汕頭市公安局公務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7天(2016年1月29日至2月4日)
受理單位:汕頭市公安局政治處人事科
監督電話:88965369
地址:汕頭市黃河路88號,郵編:515041。
汕頭市公安局政治處
2016年1月29日
擬調劑錄用公務員名單詳情請見http://gdst110.gov.cn/article_18801.html
姓名 | 筆試成績 | 面試成績 |
黃耀楠 | 123.7 | 77.3 |
陳彬宏 | 138.4 | 74.5 |
黃新欽 | 127.5 | 70.7 |
孔湛倫 | 139.0 | 79.5 |
林新勝 | 131.0 | 77.4 |
楊家明 | 125.9 | 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