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在慶元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名額和范圍
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面向全縣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選調。
(二)公開選調基本條件
1、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2月24日后出生);
3、性別要求:男性;
4、工作年限要求:機關公務員要求試用期滿后(已辦理轉正定級),鄉鎮(街道)公務員需在鄉鎮(街道)服務滿5周年方可報考;
5、本次選調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服務期等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6年2月24日;
二、公開選調的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調按照《慶元縣機構編制與人事管理實施意見》(慶委辦〔2012〕28號)的有關要求進行。
2、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公開選調充分考慮實際和在公務員隊伍中選調的基本條件,報名1人以上即可開考。
3、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通過公開選調將素質好、熟悉專業、工作責任心強的優秀干部選拔到緊缺崗位上。
三、報名
報名時間定于2016年2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縣府大院內)。報名人員須填寫《2016年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經主管部門同意后(鄉鎮機關公務員、縣管副科及以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參加選調還需經過縣委組織部同意),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報名。
四、公開選調方式及程序
(一)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二)考察
面試結束后,縣人力社保局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公示、選調
考察后,經考察合格擬選調對象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辦理選調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報考人員在接到選調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五、其它事項
本公告由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0578—6122610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