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今年春晚,你是否也在邊看電視邊搖晃手機,期待著屏幕上“微信紅包”的出現?而如今,“搖電視”互動功能已成為微信的常規功能。用戶在電視節目直播過程中,通過微信上的搖一搖功能,即可進入電視臺預先設置好的互動界面,直接參與節目互動。然而,“微信+電視”的這種模式,到底能搖出什么?這種互動模式是否真正能得到觀眾認可,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觀眾對節目的注意力?
北京電視臺春晚工作人員通過今年北京臺春晚微信互動的數據分析,得出結論:“這種即時互動的方式一方面幫助節目吸引到了一個非常大的固定人群,而且是偏年輕人群;另一方面,觀眾在互聯網上圍繞節目的討論與反饋也為節目的調整與改進提供了有用信息。”
據了解,微信可以從用戶的“搖電視”行為中提取出地理位置、觀看時長、節目喜愛度等數據,數據可服務于商業營銷模式的創新,也可為電視節目的營銷模式提供選擇依據,精準地為不同的人群準備不同的互動方式,提升營銷效果;在微信上搜集的數據還可用于電視節目本身的優化調整。中國傳媒大學文科科研處教師鄧文卿認為,微信“搖電視”很有可能從源頭上改變電視的編排方式,并對目前的電視收視率調查帶來沖擊。
微信與電視的聯姻讓互聯網和電視圈都看到了希望,廣告主們也在這場合作中尋找著新的商機。但對觀眾而言,由于媒介渠道的過度開發帶來了大量的廣告,必然會讓他們從心理上排斥“搖電視”功能。
“搖電視”功能廣泛,會有與節目合作的各類酒店、飯店向用戶推送預訂通道、優惠券或是節目中的菜品,讓用戶在看節目的同時,可以直接預訂并享受優惠等,把節目流量轉化為觀眾真實的消費行為,實現其商業價值。大部分廣告投放主認為,微信“搖電視”把原本
電視節目的單項信息流變成了多項信息交叉流動,這種信息流通方式的改變所帶來的社會及商業價值不可估量。
正是這種難以揣測的商業價值,讓資本與節目的綁定會越陷越深。但如果真是這樣,電視節目還會好看嗎?對此,郎勁松說:“所有媒介融合的創新模式,都應該基于對內容、觀眾的尊重,所有的技術創新都要以帶給用戶最好的、最有價值的內容為目標,如果植入廣告過多過亂,一定會影響傳播效果。如果沒有好的商業模式跟進,‘搖電視’難以走遠走好。”
“微信+電視”的模式對電視內容打造升級版提出更高要求。想要留住更多的觀眾,還是要靠精彩的節目、精良的制作、吸引人的節目內容和故事。如何在好看、好聊、好玩兒的多個維度上進行節目模式和商業模式的研發,是“互聯網+”時代的一個新課題。
如果一檔節目本身做得枯燥乏味,缺少話題性和趣味性,那么無論電視媒體搭建如何完善的平臺都不會引起更多受眾的興趣。只有在內容上下功夫,才能激發觀眾參與節目新媒體的積極性。
請根據給定材料,請談下對微信“搖電視”活動的看法。
要求:觀點明確、層次清楚、表達簡潔,不超過300字。
【解析】
微信“搖電視”指用戶在電視節目直播過程中,通過微信上的搖一搖功能,即可進入電視臺預先設置好的互動界面,直接參與節目互動。這種活動一方面幫助節目吸引到了一個非常大的固定人群,而且是偏年輕人群;另一方面,觀眾在互聯網上圍繞節目的討論與反饋也為節目的調整與改進提供了有用信息,提升營銷效果,此外,用戶還可以直接預訂并享受優惠等,把節目流量轉化為觀眾真實的消費行為,實現其商業價值。但由于媒介渠道的過度開發帶來了大量的廣告,必然會讓他們從心理上排斥“搖電視”功能。電視節目想要留住更多的觀眾,還是要靠精彩的節目、精良的制作、吸引人的節目內容和故事。(27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