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很快,但仍不能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文化資源開發利用不科學,文化生產方式比較落后。
目前,我國文化資源開發、配置以及文化產業發展等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文化資源開發不科學,存在傳統文化資源閑置和現代文化資源浪費的情況。我國傳統文化資源豐富,但開發利用不充分、不科學,存在重形式輕內涵等問題,沒有充分體現傳統文化的厚重和價值。現代文化資源開發處于初期階段,存在急功近利、簡單粗放等問題,可持續性不強。
二是文化資源配置不合理。一方面,缺乏整體規劃,發展不平衡以及區域封鎖、條塊分割導致文化資源流動不暢,文化資源的社會屬性和共享功能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另一方面,市場配置文化資源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大量文化資源沒有得到有效利用,沒有轉化為文化產品。
三是文化產業發展創新不夠。創新是文化產業發展的靈魂,但目前很多文化產品內容空洞、形式雷同,缺乏文化主旨和精神內涵。模仿手法和公式化套路催生的低層次文化產品,不僅把文化消費引向庸俗化,而且引發惡性競爭,擠壓優秀文化產品發展空間,對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我國是文化資源大國,但由于存在開發不科學、配置不合理以及產業發展簡單粗放等問題,文化資源優勢發揮和文化產業發展都很不夠。把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文化產業強勢,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這些問題。
一是遵循文化產業發展規律,科學開發利用文化資源。克服急功近利心態,潛下心來研究、弘揚我國優秀傳統文化,從中汲取現代文化創新發展的豐富營養,努力創造富有歷史底蘊、民族特色、時代氣息的文化產品。
二是健全現代市場體系,實現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轉變。實現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轉變,必須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完善文化資源市場化配置制度,促進文化資源合理流動、優化配置。同時,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和調控,明確文化市場主體權責,改進政府管理模式,加強綜合執法,規范文化產業運營,維護文化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三是完善產業發展機制,促進資源優勢向產業優勢轉變。實現產業化發展,是文化資源創造價值、造福社會的必由之路。特別是中西文化資源富集地區,把厚重的傳統文化資源開發好、配置好、利用好,轉化為產業發展優勢,是區域文化和經濟繁榮發展的重要途徑。應完善文化產業發展機制,走集約化發展道路,注重培育品牌,形成自身特色和競爭優勢;建設文化產業集群及文化產業基地,形成具有聯動效應的文化產業帶;引進和培養文化產業人才,完善人才有序流動機制,激發人才創新創業熱情;出臺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資源、要素向優勢文化產業和企業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