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4年4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并完善支持和促進創業就業稅收政策;4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出臺……這一系列政策措施對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標準表述】
制度構建已經初步完成,如何落實“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成為擺在高校面前的緊迫任務。事實上,畢業生就業壓力如此之大,與當前我國高等教育結構不合理密切相關。引領大學生創業,高校的育人理念首先要與時俱進。大學不應是封閉的象牙塔,人才培養也不應脫離學生未來發展。“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是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應有之義。要全面深化改革,營造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促進社會流動,不斷激發廣大青年的活力和創造力。要強化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幫助學生們邁好走向社會的第一步。
【具體措施】
第一,加大創業教育政策執行監控力度。從黨的十七大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國家一直推行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但因缺乏監控措施導致落實不夠,因此亟須對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評估。
第二,應針對不同類型高校建立適合實際的創業教育分類指導模式。現在,不少高校開展創業教育的意愿強烈,卻無從下手,紛紛借鑒創業教育起步較早的重點高校的做法,但客觀上并不存在一種適合于所有院校的創業教育模式,因此立足校情,探索特色做法,是當務之急。
第三,加強創業師資隊伍的建設。要教大學生創業,應盡快遴選接受過系統的理論學習、更有真實創業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補充進教師隊伍。
第四,實現創業類課程與專業課程相結合,跳出就創業論創業、創業與專業“兩張皮”的窠臼,使大學生對創業可望又可即。
第五,平衡各地的創業政策規定,清理戶籍限制等歧視性規定。
第六,制定落實政策的具體意見,如“創新創業類課程的設置要與專業課程體系有機融合”,在落實中需要更為詳細的協同性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