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2014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2017年全面推進,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的考試招生制度不斷發展完善,在選拔培養人才、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莘莘學子通過考試“跳過龍門”,實現了人生夢想,成為國家和社會的棟梁。進入現代教育以來,考試制度成為學校選拔學生的重要手段,在教育體系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同時必須看到,面對時代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新要求,面對人民群眾對接受更好教育的新期待,考試招生制度還存在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一考定終身”的弊病日益凸顯。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加強宏觀調控,完善法律法規,健全體制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增加學生選擇權,促進科學選才,完善政府監管機制,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整體設計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先行,穩步推進。
從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起步,到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再到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相信這一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再跟進系列配套政策,將是我國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系統性綜合性最強的一次改革,將顯著扭轉應試教育傾向,更加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科學選拔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彰顯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終身學習、人人成才的理念,為億萬學子提供多樣化的學習選擇和成長途徑,搭建符合基本國情的人才成長“立交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