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近日,高溫席卷中國近半省份,高溫津貼的話題也引發熱議。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7個省份明確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北京、天津、浙江、寧夏等地今年剛剛對標準進行了上調,但也有很多地方的標準數年未漲。專家建議,各地應該建立高溫津貼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其進行調整。
2、近年來,根據各地媒體對于高溫津貼的相關報道,用人單位對補貼“躲貓貓”的手段可謂花祥繁多。諸如將高溫津貼政策置若罔聞,把車間溫度計永遠調在33℃以下,用綠豆湯、糖茶代替津貼……一些企業將高溫津貼視為一種“可發可不發”的企業福利。
有媒體近期做的一份網絡調查顯示,高達69%的受訪者甚至“沒聽說有高溫津貼,更沒領取過”。有網友調侃道,“招工難的時候,高溫補貼成了廠子招人的廣告,入職之后就發現,一切都是‘畫餅’。”
【參考分析】
“高溫津貼”成了僅僅停留在文件中的一項規定,導致現實中大多數勞動者尤其是高溫天氣的戶外勞動者根本無緣享用,這不僅是高溫關懷善意的折扣,更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一種漠然。“高溫津貼”為何會“蒸發”?背后原因并不復雜,這與現實中執法行為不到位、執法主體不健全有很大的關系。對于“高溫津貼”發放,目前僅僅只有勞動部門可以以維權為目的進行干預,但在勞動單位和職工之間,后者的弱勢地位再加上可能遭遇辭退等困境,特別是一些最需要“高溫津貼”的特殊企業里,務工人員又如何能保證平等協商的權利呢?如果用人單位一發聲,職工又如何來維權呢?
因此,要想讓“高溫津貼”真正成為高溫關懷的理想載體,要想保證務工人員對“高溫津貼”應享盡享,最關鍵還需要從三個方面入手去推行這個善政。首先是強化宣傳引導,利用送政策法規進工地進單位進廠礦企業等,把“高溫津貼”的政策送到用工一線,讓所有務工人員都知道什么是“高溫津貼”以及如何保證自己享受高溫福利,為維權和享用高溫關懷奠定基礎。其次是明確執法主體和執法方式,規定“高溫津貼”強制推行的執法主體、執法責任,并設立舉報電話等,對違反“高溫津貼”政策的行為要嚴肅查處,頂格究責,利用執法強制,全力推行高溫津貼的發放到位。更關鍵的是,不妨結合實際情況,建立科學的受理審批機制,可以由務工人員依據有關要求直接向勞動部門申請撥付,勞動部門核準后強制用工單位執行,也可以采取財政扶持的方式,由用人單位和財政按比例承擔“高溫津貼”的發放,這樣既能避免用工單位因成本增加而不愿意發放的心理,又可以通過公共財政來實現對公共福利政策的救助實施,這樣才會使“高溫津貼”真正發揮效應,成為惠及民生的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