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各系:
根據省招辦《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要求,現將我校2016屆普通專科在校生專升本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16年專升本招生計劃試行“先報名,后編制”的管理辦法。省招辦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www.sneac.com)先公布經教育廳審定的分專業、分學校招生目錄,供考生報名選擇專業時參考。考試結束后,再公布教育廳根據報名情況編制的專升本招生計劃,以便考生填報志愿。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按國家計劃招收的我校2016年普通高職正式在冊應屆畢業班學生。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職在校期間考試無作弊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成績合格且為首次報考專升本;
3.報考專業應為高職階段所學專業對應的本科招生專業之一(見《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專業與普通高職專業相同或相近對應關系》,附后);
4.在校生參加生源學校(陜西學前師范學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考生所考科目必須與擬報考本科專業規定的課程一致),成績合格;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準備
1.各二級學院、各系組織學生專升本報名。學生報名后,各院(系)必須按照報考條件對申請報考專升本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防止冒名頂替、重復報考和弄虛作假,并于3月1日下午5:00之前將符合要求的報名學生登記表(見附件3)交教務處教務科。(請各院、系務必通知所有專科學生,并提前做好報名組織工作)。
2.3月14日,各院(系)進行考生報名賬號注冊,請指派專人將報名學生二代身份證收齊,統一到教務處教務科使用二代身份證采集考生照片。考生報名賬號由教務處統一下載打印,報名賬號憑條由各院(系)指定專人發給考生本人。
(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3月16日8:00日至18日18:00。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陸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點擊專升本報名頁面,按照提示和要求,準確填寫基本信息,確認后提交并完成網上繳費。報名考試費按陜價費調發〔2001〕29號規定收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規定繳費則視同網報不成功)
2.信息確認時間:3月19日至20日
報名結束后,由教務處統一打印出資審表,請各院(系)組織考生確認簽字(省招辦強調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否則出現一切后果由生源學校負責,請各院(系)必須按要求執行),并由專人填寫資格審查意見,簽字蓋章后于3月20日下午5:00之前統一交回教務處教務科,由教務處到所在市(區)招辦辦理手續。
四、考試和評卷
2016屆普招專科生專升本考試分為專業課考試和基礎課考試(統考)。
(一)專業課考試
1.考試科目:各專業均考兩門專業課,每門課程滿分15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各專業對應的考試科目見附件2)
2.考試時間:根據省招辦要求,3月10日之前由各學校自行安排,我校考試時間定于3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舉行。
3.專業課考試的命題、考試工作
專業課考試的命題、考試工作由學生所在院(系)負責,請各院(系)根據考教分離的要求,結合所考課程的教學大綱和授課內容等,按照《陜西學前師范學院考試命題工作細則》的要求,提供所考課程的試題(要求打印)。所有試題擬好后,必須經教研室主任初審簽字,主管教學的系主任復審簽字,系主任簽字同意后,由系秘書于3月1日送教務處教務科,統一印制。
請各院(系)按照報考學生人數安排考場,要求考場內保持單人單桌,兩名監考老師,請將考場安排表于3月3日報送教務處教務科。(考場安排表中必須包含教室號、監考教師、考試科目)
根據省招辦要求,必須將合格考生名單公示,并在3月11日前將分專業考試成績單、合格考生名單報送教務處教務科,以便進行報考資格復查。
(二)基礎課考試(統考)
1.統考科目
文史、醫學、藝術類:大學英語、大學語文。
理工類:大學英語、高等數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采取分卷考試形式。省招辦將公布各科考試說明,統一命題、制卷,統一組織考試。
2.考試時間
日期/時間 | 4 月9日 |
9∶00—11∶30 | 大學英語 |
14∶00—16∶30 | 大學語文 高等數學 |
3.評卷和成績發布
統考課程的評卷工作由省招辦統一組織,實行網上評卷。考試成績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布,不查卷。
五、填報志愿
統考成績公布后,上線考生登陸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志愿填報系統,查詢招生計劃,填報志愿。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根據不同專業招生學校數量,考生最多可填報10個學校志愿。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后,根據錄取缺額情況,省招辦對上線未錄取考生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錄取期間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確認后提交。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視為放棄錄取,責任自負。
六、考生檔案
考生檔案分為兩種。一種是電子檔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統考成績、報考志愿等內容,由省招辦匯總后建立。另一種是紙介質檔案,在校生紙介質檔案包括《報考資審表》、學籍檔案(含《普通高校錄取新生名單》復印件、入學原始資料、學年鑒定<見附件4.必須有內容,有簽字、有公章>、學年成績表等),入學后調整專業的考生學籍檔案須提供學校專業調整公函;3月20日前,請各院(系)將報考學生的入學原始資料、報考資審表、學年鑒定、各科成績等材料交教務處教務科。
七、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辦組織實施。錄取新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辦法,即在考試成績達到各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省招辦根據國家招生政策進行監督。
八、學籍注冊
(一)經省招辦審批錄取的新生,入學報到時,必須交驗普通高職畢業證原件。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要進行全面復查,對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招辦備案。
九、有關要求
專升本考試關系到我校每個考生切身利益。2016年專升本考試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院(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做好學生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并切實做好專業課命題、考試組織及閱卷工作,同時動員符合條件的學生踴躍報考,并認真組織學生復習,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教務處
2016年2月16日
附件詳情請參考:http://www.snie.edu.cn/info/1051/49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