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改革是一場與時間的賽跑,環境治理也是一場與公眾期待的賽跑。問題提出的速度越來越快,解決問題的時間窗口也越來越小。
治理環境,正在提速。從7月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建立倒查機制;到近日審議通過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進一步“攻堅克難”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再到9月17日,國務院新聞發布會相關負責人“劍指領導干部,聚焦權力責任”的文件解讀。在一個無法正常呼吸的年代,建立起將結果和個人責任和利益聯系到一起的制度迫切而必要。。
生態文明關系民生,關系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當前,生態文明逐漸被提到了應有的高度。然而,每當霧霾肆虐,人們總是會問:領導干部是否失職、瀆職?“制度的力量”是否真的在奏效?
習總書記強調,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干部。為什么生態環境問題的保護治理始終不盡如人意,就是因為不少地方的領導干部在制度的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做了變通。
“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規制度,是不會自動變成現實的。此次中組部負責人答記者問,“劍指領導干部,聚焦不嚴不實”,反復強調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措辭之嚴厲、態度之堅決,傳遞出貫徹落實“動真碰硬”的決心。
“環保追責”是為了讓干部更好負責。用好追責“利器”,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必須提高認識、履職盡責,切實把好黨政同責、終身追責和雙重追責的“關口”,敢于碰硬、敢于擔當、敢于較真。
黨政同責,領導干部要有咬定“綠水青山”的定力。只有具備用法制化、制度化去固化“綠水青山”的定理,才能把工作從“環境保護”衍生到“生態文明”高度。領導干部要弄樹立“綠色政績觀”,不計較眼前得失,不為環境所左右,一任接著一任干,一張藍圖繪到底,久久為功,步步為營。
終身追責,領導干部要有保障“持續發展”的能力。過去,一些官員或是急于短期“出政績”,“拍腦袋決策”;或是搞形象工程,“拍屁股走人”。領導干部“發展可持續”的能力正是在于“以民為本”的決策理念,對人民群眾利益負責、對生態安全負責,從而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生態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雙重追責,領導干部要有預防“監管稻草人”的魄力?!把壑杏欣妗⑿闹袩o全局”,一些干部對政策部署斷章取義,是履職不盡責;于己有利則執行,無利或不利則變通,更是監管不到位。作為領導干部,是環境保護的執行者也是監管者,當回到“正心”的狀態,不妨多點較真處理。
“浮言廢行,浮行廢事,浮事廢政,浮政廢世?!焙芏唷昂弥贫取?,只要“走了樣”,便距離既定“政策效果”越來越遠,危害不言而喻。“終身追責”能否逆轉環保“不環保”,可否將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變成“實際行動”,是否能將生態文明建設的“美好藍圖”變成“生動現實”,考驗干部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