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學習中心:
為了更好的完成2016年春季網絡教育學生信息采集和上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春季新生信息上報截止時間:2016年2月29日上午10點。請各學習中心務必在此時之前將所有已報名學生信息上傳至學院教學教務管理平臺。
二、入學考試時間:2016年3月6日。
三、各學習中心在2016年春季招生過程中,務必使用學院配發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和配套的報名系統進行新生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的采集工作。
四、凡報考我院網絡教育專升本層次的學生,必須提供其前學歷在“學信網”上的查詢打印材料或者教育部指定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代理機構的前學歷認證報告,同時填寫《前學歷畢業證書真實性承諾書》,并簽字確認。對于逾期未提供者,學院一律不予錄取。
五、學院將對上傳到教學教務管理平臺中的學生信息進行分析,若學習中心上報的學生信息存在批量異地證件號碼,學院要求學生必須提供其在學習中心所在地單位的工作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戶籍證明以及學生個人真實手機號碼,以便核實。證明上缺少單位公章和手機號碼的學生,學院一律不予錄取。
工作證明模版下載網址:http://wljy.swust.net.cn/xnkjCms/wlzlxz/index.htm
六、報讀高起專層次的學生必須已具有高中(含普通高中、職高、技校、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年齡不小于18歲,報讀專升本層次的學生必須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文憑。
七、各學習中心在上報學生聯系電話時,請務必填寫學生真實的個人手機號碼,一生一號,學院網絡教育科將對學生聯系電話進行核實。凡因出現虛假信息造成不能正常錄取和正常學習的,其后果由學習中心和學生本人自負。
八、學生的入學登記表必須通過報名系統錄入,由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并在錄取結束后,在規定時間內將錄取學生的入學登記表寄到我院網絡教育科。如學習中心寄回學院的入學登記表仍然是學生手填的,我院將不予受理。
希望各學習中心嚴格按照我院2016年春季網絡教育招生簡章以及學院各項招生規定,規范招生。嚴禁任何形式的虛假宣傳;嚴禁委托中介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及異地招生;嚴禁亂收費等違規辦學行為的發生。
網絡教育科
201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