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這一改革方案,肩負著保障短缺藥品供應和擠出藥價水分的重任。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宣布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深度解析
[積極意義]
一是降低藥品價格,減輕患者負擔。通過不同采購方式,促進市場充分競爭,將有效降低藥品虛高的價格。通過規范臨床用藥行為,降低門診和住院次均藥費,可以減少醫?;鸷腿嗣袢罕娝庂M支出。
二是保證藥品質量,強調用藥安全。指導意見明確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標準,相關藥品在發達國家(地區)上市準入情況,適宜的劑型、規格、包裝作為重要評價指標,鼓勵優先采購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加強藥品質量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進一步降低了藥品采購的安全性風險。
三是保障藥品供應,滿足用藥需求。在保障大多數臨床常見疾病用藥需求的同時,強化短缺藥品監測和預警,對常用低價藥品、婦兒??啤⒓?搶)救藥品采取相應的政策措施,更好地滿足群眾基本用藥需求。
四是遏制****行為,扭轉行業風氣。實施藥品集中采購,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對藥品招標、采購、配送、使用、結算等各環節加強綜合監督管理,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有利于預防和遏制藥品購銷領域****行為,抵制商業賄賂。針對藥品質量、價格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嚴格的懲處機制,有利于扭轉行業風氣,更好地維護藥品生產流通市場良好秩序。
[參考對策]
需要明確的是,放開價格,并不意味著放棄對藥品的監管,而是要采取“放管結合”的方式。國家發改委表示,政府的職能重心將轉向事中事后監管,將從四方面入手出臺配套政策,加強藥品市場的綜合管理:
一是完善藥品采購機制。衛生計生部門實行分類采購,充分調動多方參與積極性,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有序競爭。
二是強化醫??刭M作用。醫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調查藥品實際市場交易價格基礎上,綜合考慮醫?;鸷突颊叱惺苣芰Φ纫蛩刂贫ㄐ碌尼t保藥品支付標準,促進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合理確定采購價格。
三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獎懲制度,控制不合理使用藥品醫療器械以及過度檢查和診療,強化醫藥費用控制。
四是強化價格行為監管。價格主管部門對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和壟斷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