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應2015年畢業,但因論文答辯未通過等原因,在2016年畢業的人員,能否認定為2016年應屆畢業生?
答:辦理過延長畢業手續,并領取了2016年度就業協議書問:推薦表,并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認定為2016年應屆畢業生。但在2015年已經領取就業協議書和推薦表的,視為2015年應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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