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府辦函[2013]37號)規定,現對2016年第四批(信息申報時間: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9日)在職人才引進申報信息分值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人員,共計3799人予以公示(名單附后)。
公示時間為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公示結果將于3月10日至11日公布。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申請人存在虛假申報情況的,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訪窗口(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當面舉報或撥打電話12333、88128904進行舉報。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應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對所反映情況,我們將嚴格保密,認真調查。經調查屬實,將取消被調查人的在職人才引進申請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請公示人員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打印的材料清單,參照《2015年度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操作指引》準備材料,由呈報單位(即所在用人單位或委托的代理機構)在書面材料受理時限內提交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
呈報單位及個人須確保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對于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公示人員申報資格。對于呈報單位及個人存在《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條規定行為的,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日
附件:2016年第四批在職人才引進公示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sz.gov.cn/cn/xxgk/szgg/tzgg/201603/t20160303_35095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