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我國政府在行政審批中長期存在的問題就越來越突出,有些已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因此迫切需要對行政審批制度進行改革,來自國內外改革的呼聲也愈來愈強烈。
【深度解析】
措施
行政審批的改革關鍵在于“放”、“管”、“改”三個關鍵字。“放”在于放權,進一步調整和取消部分審批項目;“管”在于監管,目的在于加強政府監管、防治審批****;“改”在于規范化建設,確保審批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合理性,同時推進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改革。
精簡行政審批的意義
“轉變政府職能”,是當前形勢“穩增長、控通脹、防風險”,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和重大舉措,也是經濟社會發展到這一階段的客觀要求。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則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是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一環。
【經典例文】
簡政放權需念好“放”、“管”二字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簡單的一句古語,道出了中國兩千年封建統治的本質。然而,進入新世紀以來,在國情、民情、世情日新月異的今天,政府統籌一切、管理一切的思路已經不能適應當下社會的發展。當此之時,政府惟有簡政放權,讓社會和市場充分自治,方能迎接挑戰、轉危為機。
簡政放權知易行難,在現實中阻力重重。這歸根結底源于沒有正確處理好“放”和“管”二者之間的關系。簡政放權不是表面功夫,“放”字必須緊抓落實;簡政放權也不是“無為而治”,在“放”中也要融入“管”的意識。何去何從,是門大學問。
“放”的根本前提是“管”,也就是要理順部門職責,監管部門權力。簡政放權是潤物春雨,需要穩步向前徐徐圖之。當前,部分政府部門脫離實際一放到底,讓市場陷入混亂;更有一些政府部門辦事流程混亂,機構設置混亂。這就等于把“放”理解成了撒手不管、放任自流,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是要出大問題的。我們只有嚴格管理,合理引導,將部門職責劃分清晰,并充分向社會展示,接受社會監督,才能讓“放”一帆風順。
“管”最終需落實到“放”,也就是要發揮市場作用,精簡行政審批。在“政府全權管理社會”和部分領導干部“官本位”思想的影響之下,許多政府部門依然我行我素,想盡辦法插手市場運行,導致了高成本和低效率;更有甚者,借“管理”之名,行“尋租”之實,引發了不同程度的消極****。故此,要放就要放得徹底,不該管的不伸手,不該說的不插嘴,才能放得坦坦蕩蕩,放得扎扎實實,才能真正釋放改革紅利,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
“放”、“管”二字看似矛盾,實則不然。貫穿二者之間的便是以人為本這根紅線。“放”是為了還政于民 ,促進公平提高效率;“ 管” 是為了合理引導,保證透明防止****。看似殊途陌路 ,其實異曲同工。只要我們把握住法治社會這根準繩,真正踐行“法無禁令即可行、法無明令不可為”,就一定能協調好二者之間的關系。
簡政放權是法治社會的根本體現,更是政府轉變職能方式的必經之路,不僅是經濟體制的改良,更是政治文明建設的利器。李克強總理曾說過,這是一場“觸及利益”的改革,前路的困難可想而知。但只要我們堅定信心、堅定信念、堅定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就一定能取得這場改革攻堅戰的最終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