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隊伍質量,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公開招聘方案如下:
一、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報考人員應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對普通全日制2016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具備對應崗位要求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語文應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話等級證書),2016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證的應聘者應于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予以解聘。
(八)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年齡等相關資格條件,均以2016年3月30日為截止日期。普通全日制2016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報到證可放寬至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無法提交的取消錄用資格;
(九)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2016屆畢業生、已被福清市教育系統聘用的在編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二、學科、人數及范圍對象
計劃招聘390名,其中:中學教師25人,小學教師285人,幼兒教師80人。具體學科、人數及范圍對象如下:
(一)中學
(1)中學教師崗位5名
1、范圍對象:普通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要求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崗位專業一致)的畢業生。
2、考試方式: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2)中學教師崗位20名
1、范圍對象:普通全日制本科(本科須師范類)及以上學歷的福州地區生源的畢業生(含籍貫福清人員)。
2、考試方式: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二)小學
(1)小學教師崗位18名
1、范圍對象:普通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要求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崗位專業一致)的畢業生。
2、考試方式: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2)小學教師崗位267名
對擬聘人員按規定在福清教育信息網、福清人事人才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組織擬聘人員公開自愿選擇聘用學校,未參加擇校的視為放棄錄用。擇校后由所在校給予辦理聘用手續和合同登記。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被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
(一)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二)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四)筆試、面試成績公布前,市教育局將為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審核辦理加分并在相關網站發布。
(五)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學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臺灣學生,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六)畢業生報考要求本學歷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崗位專業對口。小學教育專業畢業生按學科方向(未分學科方向的允許報考小學語文、數學學科)參加本學科招考。小學數學學科崗位除相應專業外,還允許物理、化學、生物專業畢業生報考。小學語文學科崗位除相應專業外,還允許政治、歷史、地理、法學及人文教育(歷史學科方向)專業畢業生報考。報考小學科學、信息技術、思想品德學科崗位專業不限。
(七)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補充招聘方法按本方案執行。
九、紀律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格遵守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在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嚴肅干部人事紀律的通知》(榕委組綜[2006]14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公開招聘各個環節工作紀律,做好命題、考試等環節的保密工作以及招考工作中有關的回避工作。
十、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十一、具體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
十二、本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三、我市教師招聘面試考務、成績公布、考核體檢、擇校及辦理聘用等相關事宜,敬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福清教育網”(http://www.fqedu.gov.cn/html/index.html)或直接掃描福清市教育局微信公眾平臺---微學堂二維碼
(微信公眾號:fqeduwxt)上的公告欄中的通知。錯過網絡通知的規定時間,視為自動放棄。
十四、招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負責。報考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福清市教育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