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西部計劃實踐育人、服務基層、推動就業、倡樹新風、促進和諧等工作內涵,擴大西部計劃品牌的影響力,在全社會形成西部計劃品牌的認同感,根據團省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實施云南省地方項目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州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大學生到西部去、到基層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業;拓寬大學生就業和創業渠道,培養大學生的基層工作經驗,增強青年的社會責任感,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充分發揮大學生的聰明才智,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為“十二五”規劃和推進紅河新發展奉獻青春與智慧。
二、工作目標
積極配合國家人才戰略的整體部署,緩解大學生就業壓力,為大學畢業生提供嶄新成長成才平臺,優化大學生就業、創業體系;積極銜接我州“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改善我州基層的人才結構,充實基層的建設力量;積極服務推進紅河新發展戰略,為全州各條戰線輸送優秀人才,增強發展的可持續性,為建設更具活力、更加宜居的自治州貢獻力量。
三、工作內容
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3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我州基層單位或公益服務類崗位從事為期1-3年的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基層社會管理等志愿服務工作。
四、宣傳口號
“奉獻十二五 給力橋頭堡”——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長。
五、工作步驟
(一)崗位申報
1、確定招募指標。每年7月上旬前,州西部計劃項目辦根據各縣市上報情況,確定招募指標并下發相關文件。
2、申報服務崗位。為保持西部計劃實施的連續性,形成規模效應,服務縣市應相對集中。服務崗位的確定采用申報制度,除公益服務和社會管理崗位外,原則上都在服務縣的鄉鎮一級。
3、進一步加大支教、支醫、支農工作的力度,崗位不應過于局限專業要求,教育崗位要盡可能保持連續性,形成接力機制。
(二)招募與宣傳動員
招募時間為每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州項目辦將參照全國項目志愿者招募辦法和選拔標準實施招募工作,不斷提高招募質量。8月中旬前,州項目辦將審核并匯總的志愿者名單上報至省項目辦。
宣傳工作是西部計劃品牌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注重典型宣傳,挖掘感人事跡;要注重群體宣傳,為西部計劃志愿者成長營造氛圍;要注重成效宣傳,發掘各級黨政部門、基層單位以及全社會對志愿者的政策引導、培養使用、生活關心、成長關注等方面的好做法,總結提煉各級團組織、項目辦和團干部推動西部計劃發展的好經驗。
(三)集中培訓及上崗
8月下旬前,志愿者攜畢業證和本人身份證件,參加由州項目辦統一組織的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的志愿者由各州項目辦統一組織上崗。
(四)管理服務
進一步落實“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與使用并重”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服務縣項目辦和用人單位管理服務責任,加強管理服務工作的制度建設和機制建設。要切實關心志愿者工作、生活,把志愿者安全健康作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實,妥善安排好新到崗志愿者的免費住宿和飲食安排等生活保障;切實落實好地方項目志愿者崗位對接和專、兼職擔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等工作,優化志愿者鍛煉成長的工作環境,為志愿者扎根基層創造條件。
(五)政策保障
1、經費補貼。西部計劃地方項目志愿者享受每人每月760元的生活補貼。同時,志愿者服務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一類區每人每月65元,二類區每人每月120元,三類區每人每月215元,四類區每人每月515元,五類區每人每月900元,六類區每人每月1490元。另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交通補貼及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補助。志愿者生活補助、艱苦地區津貼,由省財政、州市財政、縣(市、區)財政各承擔三分之一;志愿者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補助、交通補貼由省財政承擔。在州級單位服務的志愿者,相關經費省級財政承擔三分之一,州級財政承擔三分之二。
2、入學就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云南省西部計劃地方項目志愿者,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考,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等方面,享受和“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等基層人員同等政策。一是自2011年開始參加云南省西部計劃地方項目的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內報考省內高校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二是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相關優惠政策。政策參見當年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規定。
3、減免貸款。到我州3個邊境縣轄區內鄉鎮以下(含鄉鎮)基層單位就業、自愿服務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期間獲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4、創業優惠。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志愿者,根據國辦發〔2009〕3號文,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鼓勵志愿者在服務期滿后扎根基層或自主擇業、流動就業。
5、計算工齡。服務時間可以計算工齡。服務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
6、黨團活動。西部計劃志愿者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地,并編入當地的一個黨支部,參加支部生活并在當地交納黨費。預備黨員也在服務地辦理轉正手續。要求加入黨組織并符合黨員標準的志愿者,可由服務地黨組織經過相關程序,吸納為入黨積極分子或加入黨組織。團員也應將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地,并編入當地的一個團支部,參加支部生活并按期交納團費。
(六)評估考核與總結表彰
實行年度考核評估制度。各縣市項目辦要在志愿者年度服務結束前2個月,啟動考核評估,重點對項目實施的總體績效、志愿者的服務業績和縣級項目辦的工作成效等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
1、志愿者服務期滿,填寫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鑒定表,作為志愿服務經歷、就業、創業和政策享受的主要證明。考核合格的發放大學生志愿者服務西部計劃服務證、志愿服務鑒定書、獎牌,作為志愿服務經歷輔助證明。
2、志愿者服務期滿,對服務縣項目辦、服務單位的管理服務工作進行評估。
3、州項目辦對縣級項目辦工作的評估結果作為表彰和下一年度項目實施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將評估結果抄送其同級黨委、政府。
4、州項目辦匯總項目評估結果上報省項目辦、州委、州政府及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