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死人保、富人保、關系保、福利保”,各色人等顯神通,農村低保金成了“唐僧肉”,而真正需要低保政策救助的弱勢群體卻領不到低保金。2014年6月初,湖南省耒陽市通報發現并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對象,部分涉事官員受到紀律處分。
【標準表述】
[權威論述]
編織好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的安全網,發揮社會救助的應有作用,兜住民生底線。
--李克強
[意義及危害]
低保政策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民生工程,是黨和政府“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重要體現,有利于緩解貧富差距,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本應是低保戶們理應享有的被幫助權,到如今卻公然演變為某些村社干部中飽私囊、搜刮錢財、幫親助友的“利器”。這不僅踐踏了法律法規的嚴肅性,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更深深地刺痛了普通百姓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心,影響社會公平正義。
[低保亂象原因分析]
近年來,富人保、關系保、福利保等現象時有所見。究其原因是一些地區不同程度存在對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管理不規范、監管不到位、工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導致漏保、錯保、騙保現象嚴重。一方面,這固然與部分工作人員工作不細致、作風不扎實有關;另一方面,大量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的干部未得到應有懲戒,也是低保亂象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低保亂象”更多所折射出的是“特權慣性”思維。
[治理低保亂象的具體措施]
一、治理“假低保”現象,不能止于清退和紀律處分
第一,有關部門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密切協作,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第二,預防和打擊騙保行為,尚需從細節上把關,盯牢社會保險金等公共資源。比如,建立審核基本社會保險金領取資格和條件等規章制度,完善、規范發放辦法,推行舉報騙保行為的獎勵制度,形成社會監督、群防群治的合力。
第三,應加大對騙保的追收力度,發現騙保后,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充分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及時追回,觸犯刑律的,應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辦,決不能心慈手軟。
二、關于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必須堅持應保盡保。要進一步完善低保對象認定的戶籍、收入和財產條件,建立科學準確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確保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保障范圍。
第二,必須堅持公平公正。要進一步規范低保審核審批程序,充分發揮民主評議作用,加大公開公示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做到審批過程公開透明,審批結果公平公正中公教育.版權。
第三,必須堅持動態管理。要進一步健全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定期報告制度,根據低保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來源分類管理、定期復核,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
第四,必須堅持統籌兼顧。要進一步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低保標準差距,加強低保與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社會保險等制度之間有效銜接,實現低保與就業、扶貧之間良性互動,形成保障合力。
【文章素材】
[標題示例]
1.兜住民生底線,織好社會救助安全網
2.多措并舉 治理低保“亂象”
3.治理低保亂象 須根除“特權”慣性
[開頭示例]
1.現下,低保“亂象”可謂屢見不鮮,因未能真正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過多“人為因素”的參與造成的不公平、不公正現象自然也就不足為奇。一系列損公肥私、“人情保”、“關系保”、“開寶馬領低保”、“住多套房領低保”等“錯助”、“騙助”行為,不能達到讓最困難群眾享受到應保盡保,反而影響了我黨群、干群關系,拉開了黨群、干群距離,著實“得不償失”。
2.社會救助是國家和社會對因各種原因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給予無償救助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可以看出,社會救助是基礎的、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結尾示例]
1.“德惟善政,政在養民”,一個社會文明與否,不在于物質財富有多么涌流,而在于民生疾苦是否得到庇護。社會救助古已有之,在近現代更是日顯重要。時至今日,兜好民生之網的接力棒傳遞到我們這代人手中,這是時代賦予的責任,更考驗著對得起時代的擔當。
2.誠然,針對低保的如此亂象,國家已出臺政策:對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濫用職權等行為將依法給予處分。但我們更期望看到的還是百姓的“父母官”能真正用愛民為民這顆“靈丹”治好特權頑疾,還百姓幸福之保、和諧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