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15日從環保部獲悉,2014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啟動。本次督查將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直接曝光的方式。對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將反饋當地政府嚴肅處理。目前,對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等省(市)重點區域的巡查工作正在進行中。(10月16日《北京青年報》)
在霧霾重圍之下,環保部啟動2014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查活動,是對民意的回應。這次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直接曝光值得點贊。但“直接曝光”為何不是直接查處?“反饋地方”為何不是環保追責?
對于環境保護來說,環保部門不應只負責搜集證據,環保執法不應該是照相機,而應該是火箭彈。拍照片、拍視頻曝光,還需要勞駕環保部門嗎?媒體記者就經常曝光,老百姓也經常會用手機曝光,可是他們的“直接曝光”是無奈之舉,因為他們都沒有環保執法權。不一樣的是環保部門有充分的執法權,這需要做的就是“直接查處”而不是“直接曝光”。其一,“直接曝光”代替不了查處,曝光之后還是需要執法部門查辦,當環保部門發現了問題之后,就向社會公布污染情況,表面上看這是大公無私,而實際上“直接曝光”人家未必就會害怕。曝光的事情我們見多了,僅僅有曝光大多數的事情都是難以解決的。其二,“反饋當地”猶如通風報信。發現了污染信息就反饋給當地政府,這和通風報信沒有多大區別。
在筆者看來,如果環保部門真心治理冬季大氣污染,就應該把“直接曝光”改成“直接查處”,把“反饋地方”變成“自己處理”。環保部門是執法單位,在整治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時候,不應該是提供證據的照相機,而應該是“火箭彈”,直接摧毀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