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中共青田縣紀律檢查委員會面向全縣鄉鎮(街道)、部門選調公務員(含參公人員)1名。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試、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及范圍
(一)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符合崗位任職要求;
(二)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四)工齡3周年以上(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4月30日),歷年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
二、選調方式和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按要求填寫《公開選調紀檢監察干部報名表》,同時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與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
報名時間: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4日。
報名地址:中共青田縣紀委干部室(縣府2樓)。
根據報名表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考人員。報名數與崗位選調人數比例不足3:1的,取消該崗位選調。
(二)考試
1、筆試:重點測試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實行閉卷考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主要測試應選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性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經考察,擇優選調;若考察對象均不適宜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不予選調,將從總成績入圍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討論決定與公示。根據面試考察和體檢等情況,按照職位匹配性,研究確定擬轉任人選。人選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轉任手續。
三、其他事項
1、咨詢電話:0578-6831615
2、本通告未盡事宜,由青田縣紀委、青田縣監察局負責解釋。
中共青田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青田縣監察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