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黨建工作專職組織員37名,派駐到各有關基層黨(工)委或下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從事黨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二)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深圳戶籍的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專業不限;
(三)性別不限,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98年4月31日至1981年4月31日期間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犯罪記錄;
(五)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寫作能力,熟練使用電腦;
(六)同等條件下,具有黨務工作經驗或深圳戶籍的可優先錄用。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9日-5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委組織部701室,
聯系人:陳先生,周小姐
聯系電話:29996839,29998107。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替報名。
4、報名人員需備齊以下材料:
(1)《寶安區兩新黨建專職組織員報名登記表》1份;
(2)身份證(或戶口本、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驗原件,交復印件);
(3)黨員身份證明資料(所在黨組織開具的證明或流動黨員活動證或黨費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驗原件,交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驗原件,交復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現場報名時的資格審核,面試時的資格復審。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由中共深圳市寶安區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成績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比例為1: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錄取),到全市三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解決。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聘用
1、派遣管理
考試及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后,由用工單位聯系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辦理聘用手續并實行派遣管理,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購買社保等,安排到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街道等基層單位開展黨建工作。
2、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約4850元/月(含五險一金);食宿自理。
3、試用期管理
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根據法律規定確定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如果發現聘用人員不符合招考和錄用條件,或者不適合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崗位,或者不能勝任工作任務又不服從崗位調整的,由聘用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除聘任關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報考者本人獨自承擔。
三、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深圳市寶安區委組織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手續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三)報名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準確的、確保可隨時聯系的電話聯絡方式,如因應聘人員未提供有效聯絡方式或無法聯絡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寶安區委組織部解釋。
中共深圳市寶安區委組織部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