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酒泉市直單位公開選調人員(第二期)公告以及補充公告的相關要求,擬選調人員在正式辦理轉任調動手續前,需借調至報考部門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退回原工作單位。市衛生監督所擬選調人員劉興明在試用期間放棄選調資格,根據公告有關規定,依次遞補第3名李娜?,F李娜一個月試用期已滿,考核合格,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調動手續。
監督電話:2615419 2617526
附件:2015年酒泉市直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第二期)試用期考核結果公示詳情請參考:http://www.jqrs.gov.cn/Article/bj/201605/7351.html
序號 | 姓名 | 報考崗位及代碼 | 準考證號 | 筆試成績 | 筆試成績折算40% | 面試成績 | 面試成績折算35% | 筆試、面試總成績 | 備注 | 試用期是否合格 |
1 | 李娜 | 酒泉市衛生監督所 06職位 | 15020601 | 50.00 | 20.00 | 89.80 | 31.43 | 51.43 | 合格 |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