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錄政策
(一)招聘信息可在那些網站查詢?
保山市人社網:www.rsj.baoshan.gov.cn;
保山先鋒網:
(http://zswldj.yn.gov.cn/html/bs/index.html)
(二)公告發布后招錄計劃還會變化嗎?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招錄計劃可能會有細微調整,所以請各位報考人員在5月20日前下載最新的招聘計劃,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三)每人可以報考幾個考試招聘崗位?
每個考生只可以報考1個崗位。
(四)在聘的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1、在聘的“四個項目”人員屬于《201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中規定的定向招聘“四個項目”人員的招聘對象的,既可選擇報考針對歷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專門設置的崗位,也可選擇報考其他崗位。
2、在聘的“四個項目”人員不屬于《201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中規定的定向招聘“四個項目”人員的招聘對象的,可選擇報考除為“四個項目”人員專門設置的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
(五)報考了2016年公務員者,還可以報考此次考試嗎?
可以報考。
(六)參加201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直接到高等院校公開招聘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考生還能參加此次招聘考試嗎?
不能報考。
(七)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分別是指什么?
職業資格證書是持有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能力的證明,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從業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兩種。其中,從業資格是政府規定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性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可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執業資格是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專業技術工作實行的準入控制或水平評價方式,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業或獨立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和能力水平的證明,可通過考試方法取得(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定期舉行,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時間)。職稱證,是專業技術職稱證的簡稱,是指經國務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單位)、行業或中央企業、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通過后所發放的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已經通過相關職業(執業)資格考試,但證書正在辦理中的考生,視為具有相應的職業(執業)資格證,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職業(執業)資格證或者成績合格證明。
(八)學歷性質如何區分?
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包括初等教育(小學)、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學)學歷。
目前我國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歷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這三類學歷證書由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獨立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含設在成人高等學校、軍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現代遠程教育的機構)、成人高等學校(即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民辦學歷高校發給其所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的畢業生,以及由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民辦學歷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另外,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在成人高校、軍事院校設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學歷文憑考試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等學校以遠程教育形式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所頒發的畢業證書,以及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同樣予以承認。從1993年起,國家開始統一印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并委托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其他凡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格式不符,如各級各類黨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各級各類軍校未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自行面向地方學員頒發的學歷、未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遠程教育學歷、各類學校頒發的“專業證書”、“學業證書”、“結業證書”和不具備高等教育資格的各類單位頒發的“相當于大專畢業”的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畢業證書。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是國民教育畢業生中的一種。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學)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畢業生簡稱普通高校畢業生,最典型的特征是畢業證上注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字樣。
普通高中及中專畢業生,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等學歷,未納入普通高中及中專的招生計劃,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是否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若資格復審時沒有相關證明的,不能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
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省(區)省一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的規定,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留學人員在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根據2008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持黨校學歷的人員可報考“學歷性質要求”為“不限”的崗位。
(九)畢業時間如何計算?
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十)如何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專業要求?
本次考試,招考崗位對專業的需求,參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設置。
報考人員在選擇崗位時,應拿出自己的畢業證書,將畢業證書上面的所學專業與《201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中規定的專業需求進行仔細對照,兩者一致的才可以報考。若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包含專業方向的說明,不能將專業方向作為所學專業,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學位名稱與專業名稱不一致的情況較為常見,報名及審核專業時是以畢業證專業名稱為評判依據,學位證不作為對專業的審核或評判依據;若所學專業與《簡章》中專業需求一欄規定的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僅有1個“學”字的差別的,可視為同一專業;報考專業中若出現音同字不同的視為相同,如:“偵察”與“偵查”。依此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要求。
(十一)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報考人員的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1998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1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5周歲及以下(1991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0周歲及以下(1986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0周歲及以下(1976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十二)戶口或生源是否必須都滿足?
生源指生源地,含義是指學生來源所在地。報考人員根據生源地或戶籍的所屬地判定是否滿足此項限制。生源地和戶口只需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十三)身份證丟失怎么辦?
身份證丟失的人員,請盡快至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帶本人照片),憑新辦理的證件進行報名或考試,如果使用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上所填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填寫信息一致。
(十四)畢業證或學位證遺失怎么辦?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學歷學位發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對于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的畢業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省教育廳的簽章;對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專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州(市)級教育局的簽章;對于大專及以上黨校學歷的畢業生,該證明必須有省一級黨校的簽章(中央黨校的學歷可以在省級黨校簽章證明);對于其他非國民教育的畢業生,一般可補辦畢業證書,故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
二、報名
(一)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文件,熟悉招聘的相關政策。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單位和崗位。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自行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如報名信息與本人所持證件信息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后續的資格復審,不能參加面試。
(二)報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網絡報名的大致流程為: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書--注冊--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進行網上交費。
(三)考生自己對填報信息負責是指什么?
網絡報名是基于考生誠信的前提下開展的,故我們首先認定考生自己填報的信息是真實的,并且為保證其真實性,設置了后續的對不誠信行為的處罰措施,所以請報考人員一定要認真檢查自己填報的信息,否則可能被視為不誠信,并被處以相關處罰。
(四)是否允許重復報名?
不允許,同一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只允許報名一次。
(五)如何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考試報名期間到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工作科提交證明材料。
(六)筆試結束后,能否申請查分?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客觀題機器評卷的科目,除零分、缺考和違紀等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七)報考醫療衛生類(E類)崗位的人員在作答《綜合應用能力》試卷時的注意事項
醫療衛生類(E類)崗位《綜合應用能力》試卷為合訂本,由考生按報考職位作答相應部分。
未盡事宜可致電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875-2162447。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