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性、擇優性、適崗性原則。
二、選調范圍對象
本縣在編在崗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行政機關的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擁護黨的領導,遵守紀律,作風正派,熱愛殘疾人事業,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參公(或行政)人員工作經歷;新錄用到鄉鎮(街道、園區)工作的,需滿5周年(含試用期)。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4.參公(或行政)編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四、選調程序、方法和步驟
1、在長興人事人才網公布選調公告,接受本人報名或組織推薦。
報名及推薦時間: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5:30)。
報名地點:長興縣殘聯辦公室(雉城街道春樓弄36號,原勞動人事大樓四樓)。
攜帶材料:近期個人2寸免冠彩照2張;《長興縣殘聯公務員選調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由所在單位簽署初審意見并加蓋公章);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2、縣殘聯對報名及組織推薦的對象進行資格審查。
3、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組織一定形式的面試,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1人進入考察。
4、考察后,縣殘聯黨組根據面試、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擇優選取的原則提出選調人選的建議。
5、確定的選調人選在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正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聯系方式:長興縣殘聯辦公室
聯系電話:6023834
長興縣殘聯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