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面向全市范圍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一)紀檢監察崗位1名;
(二)法律崗位1名。
二、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年齡為1981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計算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2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五)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能力;
(六)學歷、專業、身份等要求:
1.法律崗位: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法學專業;
2.紀檢監察崗位: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需具有中共黨員身份;
專業參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七)身體健康;
(八)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公告
向社會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市民服務中心A棟5樓521室,聯系電話:2712186)。
3.報名要求:
(1)考生下載《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近期紅底免冠1寸彩照2張(含電子版);
(5)所在單位出具的無最低服務年限證明,并經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屬實。
(三)資格審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負責按照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均按100分制計算。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1.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1:5。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因工作需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者予以取消或核減選調計劃。
2.面試
面試開考比例為1: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即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及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環節發現相關證明材料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選調資格,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試用和調動
公示無異議后,擬選調對象試用期3個月,辦理借調手續。試用期滿合格者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者返回原單位工作。
其他未盡事宜,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釋。
公務員公開選調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本次公開選調全過程接受市編辦和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745-2713459(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室)
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