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工作需要,經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我委下屬事業單位海口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中心和海口市社會經濟發展研究所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招聘專業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吸納優秀人才,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提升干部隊伍整體素質,促進發展改革工作。
二、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員6名,其中,海口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中心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4名,海口市社會經濟發展研究所招聘管理崗位工作人員2名。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詳見附表1);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5.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受到處理的;
(5)與招聘單位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報》、《海口日報》和市政府門戶網站、市人社局網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發布。信息公布時限為10個工作日。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屬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需由學校出具畢業證明,并應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個人近期免冠半身彩色1寸照片3張,并填寫《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地點為:海口市長濱路第二行政辦公區18號樓南樓二樓2052室。
4.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需填寫《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將相關證件及證書(材料要求同現場報名)的掃描件或數碼件發送至指定郵箱。郵箱:hkglzxbgs@163.com(海口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中心招聘職位)和hksyjs@163.com(海口市社會經濟發展研究所招聘職位)。
5、未到現場報名的人員,考試前還需提交報名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6、報名要求:每個應聘人員只允許選報1個職位。屬于在職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和流動的證明。
7、報名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不退還。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競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公開報名后招聘職位數與競聘該職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競聘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競聘人員名單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并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職位專業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1:3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競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競聘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2)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網站通知為準。
(4)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五)考察及體檢
1.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錄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人選報名材料進行復審。不符合聘用條件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2.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競聘人員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職位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考察和體檢人選及結果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審議后,擬錄人員名單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送市人社局。
(七)擬錄人選核準
公示期滿后,擬錄用人員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規定報市人社局核準錄用人員名單。
(八)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憑市人社局出具的錄用核準通知書向市編辦申領《空崗卡》,并辦理相關進人和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3個月(畢業生初次就業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關于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號)的各項紀律規定。
六、聯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長濱路第二行政辦公區18號樓南樓2056室/3046室
郵編:570135
聯系電話:0898-68724092/68615153
聯系人:邢先生,劉女士
監督電話:0898-68722765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