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發展需要,汕頭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研究生輔導員1名,歡迎應聘。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全日制普高碩士研究生;
2.中共黨員;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為人誠實,具有團結協作和奉獻精神;
3.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能夠熟練運用計算機進行工作;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5.豐富學生干部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二、崗位職責
1、做好研究生獎勵評優和獎助學金評審工作、“三助一輔”管理。
2、開展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協助組織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關注心理問題學生,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參與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
3、開展研究生就業指導、校友聯絡、入學教育、畢業離校、宿舍文化建設等工作,協助做好研究生招生宣傳。
4、負責研究生課外學生科研創新實踐、專業學位校外聯合培養基地的協調及外派學生的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研究生黨、團建設工作,指導研究生會、研究生社團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兼任研究生黨支部書記。
6、完成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以簽訂勞動合同方式聘用,人事關系不轉入。薪酬參照學校體制內同等人員的標準執行。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請務必填寫《汕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連同個人簡歷以及學歷、學位、職業資格證書、外語水平證書、身份證等掃描件發送到電子郵箱recruitment@stu.edu.cn,并注明報名崗位(研究生輔導員),沒有提交報名表者將不受理報名。
2.報名時間:截止至2016年6月5日。
(二)資格審查
我校將按照報名基本條件和專業要求,資格審查后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將公布在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請報名者屆時登錄網站,查看面試人選名單。
(三)考察考核
考察內容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考核時間和考核內容另行通知,根據考核結果擇優錄取。
(四)健康體檢
考試結束后,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不合格的,依次遞補人選。
(五)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選將在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
擬聘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我校擬聘人員,我校將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逾期不簽聘用合同或協議者,視為自動放棄,候補人選將遞補為擬聘人員。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本次招聘對象包括2016年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是指2016年7月份前畢業的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未取得學位者或未能按時畢業的畢業生所簽聘用協議自動失效。
(二)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汕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
(三)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3-4年,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期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
(四)有關招聘事項及聘用結果等,可登陸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查詢。咨詢電話:0754-86502344,聯系人:張老師。
(五)汕頭大學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可乘6、17、21、27、39路公交車,汕頭大學站下車)。
汕頭大學人事處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