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醫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錄取實施方案 為做好本年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印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17號)和河南省招辦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錄取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勿濫,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堅持立德樹人”的原則,充分體現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并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監督下,由院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按照二級學科根據本方案制定學科復試錄取辦法,并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二、錄取基本分數線要求 根據考生的考核成績分布,結合現有招生計劃,201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錄取的最低控制線如下: 中醫臨床專業: 英語≥60 中醫基礎綜合≥55 中醫基礎專業: 英語≥60 中醫基礎綜合≥55 中藥學: 英語≥55 藥基礎綜合≥40
三、復試的組織、形式 各院部根據招生導師的學科(專業)成立若干專家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博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復試小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學科教授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 復試小組將結合學科特點、培養類型及培養目標要求,可采用筆試、面試、實驗及臨床動手能力操作、答辯或以上方式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復試,復試要全程錄像。
四、錄取原則
1.根據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且單科成績符合錄取基本分數線要求;錄取成績=初試總分÷3×40%+復試成績×60%;錄取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錄取。
2.如有專業總成績排名靠前者放棄時,按照該專業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進行依次替補錄取。
3.導師原則上在符合分數線要求且報考本人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一名博士研究生。
五、調劑原則 導師報考考生中未有達到錄取要求者,可在符合學校復試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二級學科、一級學科順序按照分數線高低依次選擇考生進行再次復試,復試合格者予以錄取。
六、其它
1. 根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凡擬全脫產學習并將個人檔案轉入我校研究生院的均錄取為非定向類別;凡擬在職學習、不與現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均錄取為定向培養類別,必須提供定向單位出具的可以保證學習時間的證明。無法出具證明的考生不予錄取。
2.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博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巡查和監督,聯系電話:0371-65575590;通訊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河南中醫學院監察處,郵編:450046,郵箱:jjjc@hactcm.edu.cn。
河南中醫學院研究生處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