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教育局、市直屬有關學校:
為積極穩妥推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我們在總結2015年全面推進“指標到校”工作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新的工作要求,對2015年指標到校相關規定做了適當調整,制定《汕頭市2016年公辦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你們依據本方案精神和具體規定要求,結合本區縣實際,制定本區縣指標到校工作方案,同時做好組織實施和政策宣傳工作。
各地對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報告市教育局。
汕頭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