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中共藍山縣委政法委所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人數
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其中縣維穩辦2名,縣網格管理中心4名。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藍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具體要求見《中共藍山縣委政法委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基本條件:
1、思想端正,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遵紀守法,勤奮敬業,作風優良。
2、年齡、學歷、專業要求見《中共藍山縣委政法委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3、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4、身體健康。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機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含試用期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資格審查與報名、筆試、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調入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中共藍山縣委政法委辦公室。
3、報名要求:符合條件報考人員只能報一個職位,具體職位及要求見《中共藍山縣委政法委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4、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中共藍山縣委政法委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5、準考證由縣委政法委統一印發,考生于筆試前兩日到縣委政法委辦公室領取。
報名人員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人社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二)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應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選調人數。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
1、筆試時間:2016年6月24日上午8∶30—10∶3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專業測試
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均參加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專業測試采取現場計算機操作方式進行,測試內容為計算機辦公軟件基本操作(網格管理中心計算機維護工作人員增加計算機維護有關內容)。
1、考試時間:2016年6月24日上午11∶00—12∶00。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成績相同的,則并列入圍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試題,成績為百分制。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體檢工作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的標準和方法執行。
(六)考察
實行等額考察??疾旃ぷ髦饕歉鶕舜握衅纲Y格條件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點是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現實表現等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等。
如考察對象不符合要求被取消擬聘用資格而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七)公示
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體檢結果、擬選調人員分別在藍山新聞網進行公示。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人員確定為選調人員,選調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在試用期間無違法違紀和違反國家政策規定的,試用期滿后辦理正式調入聘用手續。否則退回原單位。
四、有關紀律和要求
(一)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報考資格,并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二)為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報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
五、組織領導
整個選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縣委組織部、縣人社、縣紀委、縣編辦等部門參與,并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小兵任組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彭繼學,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長黃曉松,縣編辦主任齊新華,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黃積文任副組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維穩辦主任肖強盛,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綜治辦主任廖加偉,縣人社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唐艷紅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政法委,由廖加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藍山縣委政法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46-2213216 ,聯系人:陳國軍
中共藍山縣委政法委員會
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О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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